來源:中國山東網
2017-07-13 15:04:07
中國山東網濰坊7月13日訊 (記者 宋超) 今日上午,濰坊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濰坊市物價局負責人介紹了濰坊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相關情況。今后,濰坊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應該在起草過程中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濰坊市物價局局長、黨委書記曹希仁詳細解讀了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方案的審查范圍、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等。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6〕34號文件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7〕4號)精神,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促進和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規范政府有關行為,推動濰坊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市政府立足濰坊實際,制定發布了《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方案》(濰政字〔2017〕20號),對全市范圍內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作出了明確規定。
方案指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請人大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等相關文件,均應該在起草過程中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進行審查的不得提交審議。
在組織實施上,提出建立工作機制、及時規范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和定期開展評估四方面要求。一是建立工作機制。市級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濰坊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法制辦等組成,辦公室設在市物價局。負責全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工作,指導各區市、市直各部門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督導各區市和市直各部門抓好制度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要于2017年7月底前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二是及時規范增量。嚴格按照國發〔2016〕34號文件要求建立自我審查制度。三是有序清理存量。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照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對現行政策措施開展自查,有序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存量政策措施的責任清理主體與上述規范增量清理主體相同。原則上應于2017年底之前完成清理,清理情況按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四是定期開展評估。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后出臺的政策措施,每年至少開展1次清理工作,同時對其影響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報告應當向社會征求意見,評估流程、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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