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7-27 00:04:07
幾天前,53歲的吳來章從一米多高的臺階上摔了下來,住進了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中心醫院。
遺憾的是,這次意外摔傷導致他不能按時到他所帶領的徒步隊指揮訓練。值得慶幸的是,由于十多年來堅持鍛煉身體,這次摔傷絲毫沒有傷及他的骨頭,只是一點皮外傷而已。他直言,“像我這個年齡的人,從馬扎子上歪倒了可能都會傷筋動骨!”
吳來章是臨沂市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第33分隊隊長,人員構成、訓練地點都集中在義堂鎮,他們也叫山鷹義堂徒步隊。
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旗下所有隊伍名稱前的“山鷹”二字是該協會會長許貴林自詡的一個名稱。他2011年組建的第一支團隊的名稱是山鷹暴走隊,在引發廣泛關注的“暴走團車禍”事件之前,許貴林帶領的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已擁有41支隊伍,一萬多人參與其中。
7月24日,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一管理層成員告訴澎湃新聞,受“暴走團車禍”事件影響,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的管理短板暴露無遺——再嚴格的團隊制度,難以對每一支隊伍形成硬性約束,從而導致違規、違法行為的出現。協會管理層對這一短板曾早有預見,但是沒有好的辦法應對,只能靠不斷的口頭約束進行自律。
“暴走團車禍”發生后,臨沂交警部門也全員上路,對于部分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行走的徒步隊組織者和參與者進行勸導教育,并要求徒步隊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在人行道行走,不得擾亂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同時,對全市所有的徒步隊、暴走隊的活動時間、地點、路線、規模、形式、隊長聯系方式等信息進行摸底備案,并要求“嚴禁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進行徒步運動”。
而今,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表現出日漸凋零的發展態勢:約定每周三的會議已經暫停召開,許貴林遠走西藏,41支隊伍只有不到20支在堅持訓練,另有一支隊伍退出協會。
7月25日,許貴林告訴澎湃新聞,他目前在西藏參加戶外運動,可能還要十多天才能回到臨沂,他現在已經考慮了一些團隊建設的新設想,到時會召集協會管理層開會商討。
車禍現場 資料圖
暴走?徒步?
2009年前后,熱愛登山運動的許貴林開始在臨沂市區內獨自進行徒步運動,后來一起登山的驢友開始加入到許貴林的徒步隊伍中來。
2011年,隨著加入人數的增加,許貴林組建了第一支隊伍,取名山鷹暴走隊。之所以取這個名字,許貴林介紹說,當時對暴走的定義進行查詢后,認為暴走運動可以隨時隨地的進行,只要有合適的地點就可以徒步,就可以健身,這個名字更容易吸引更多的市民加入進來。
暴走,一般是指以人類步行速度極限值而進行的持續性運動。許貴林說,作為團隊管理者,隨著許多市民的加入,他發現暴走的運動強度超出了大多數隊員的身體承受能力,這樣就達不到健身的效果,反而可能損傷身體,所以他將隊伍改名山鷹徒步隊。
在周圍的很多人看來,今年49歲的許貴林是一個愛玩的人,十分熱愛戶外運動,方向感很強,戶外運動時很少迷路,并且有很強的團隊號召能力,也很有威信,使大家愿意跟他一起運動。
2014年至2016年間,許貴林所帶領的徒步隊伍不斷壯大,原本很多散落在臨沂市區各個角落的徒步隊伍申請加入,吳來章就是其中之一。2016年5月,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在蘭山區民政局注冊成立,主管單位是蘭山區體育工作辦公室。
今年4月初,吳來章與許貴林在一次偶然場合見面認識。他早就聽說許貴林帶領的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已有30多支徒步隊伍,一萬多人參與徒步運動了,他也希望自己這支隊伍可以加入這個大軍,二人一拍即合,吳來章的隊伍被收編為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徒步第33分隊——山鷹義堂徒步隊。
吳來章說,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當時已經成為一種正能量運動團體的代表,跟著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走,可以學到這個協會好的運動經驗,使團隊可以更加穩定、不斷壯大。
據上述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成員介紹,徒步隊伍加入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一般先是隊伍負責人向許貴林表達加入意向,許貴林會對申請隊伍的隊形隊容、訓練場地、管理情況等方面進行考察,如果許貴林感覺符合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的要求,會有一個相對正式的授旗儀式。
許貴林說,允許加入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的隊伍必須有配有護隊、領隊,每名護隊都要穿上亮光馬甲,手持亮光棒。在路線選擇上,有人行道的區域要選擇人行道進行訓練,沒有人行道或人行道被占用的,可以選擇非機動車道,同時盡量選擇右轉路線,以避免橫穿紅綠燈路口。
截至2017年7月初,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已擁有41支徒步分隊,多個徒步分隊內部涌現出許多健跑愛好者,這樣在11支分隊下面,又自發組建了11支健跑隊。在這些隊伍的隊長群體中,有上班族,有打工者,也有私營企業主。
自立章程
伴隨著隊伍的壯大,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的制度日臻嚴格。
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多支隊伍負責人均向澎湃新聞透露,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設會長一名,由許貴林擔任,設副會長、理事多名,另有一名秘書長負責通過微信向各分隊隊長傳達日常事務或通知。每周三下午召開隊長會議,與會人員有事可以請假,但是連續三次缺席會議的副會長將面臨被免職處罰,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副會長隊伍不太穩定,人數多時能達十多人,少時只有三四人。
另外,協會還制定了一整套的會規體系。《山鷹徒步安全注意事項總則》確定的活動原則是,所有活動不屬于商業行為,純粹為個人自愿參與、自發組織的個人行為活動。參與者必須堅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凡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參與者必須對自身安全負責。徒步或公益活動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發起者或同行者可以組織幫助救援,但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作為一個自愿參與、自發組織的協會,對副會長制定如此嚴格的要求曾引發非議。上述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成員介紹,如果是上班族,周三下午不會無故休息,做生意的,也很難保證每一次會議都能如期參加,這樣的制度只會導致人員流動過大、管理效率低下。“大家付出這么多,忙前忙后,不僅沒有任何的物質收益,反而可能被處罰,很打擊積極性!”
上述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成員還透露,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不要求交納任何費用,也不會發放一分錢,只作為一個公益組織存在。此前,在集體購買隊服時,由協會派人與服裝廠溝通,每套市場價100多元的衣服只需要80多元,然后由分隊長根據自愿的原則統計隊內購買人數、收取費用、發放衣服。
同樣的操作適用于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其他的活動。7月17日,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徒步隊員李麗在協會內部集結了一百多名徒步愛好者組織了“徐州一日游”活動。首先,將出游計劃在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徒步分隊隊長微信群發布,然后隊長會將這一信息發布到各分隊的微信群。人數湊齊后,李麗等人就充當起了“代言人”,去找當地旅行社談路線、價格,經由參與者同意后,出行計劃就付諸實施了。
上述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成員認為,加入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的隊伍一般都對協會內的規章比較認同,所以一直沒有出現比較大的矛盾和問題,直至7月8日“暴走團車禍”事件的發生。
《山鷹團隊總部禁令》還要求,“隊長是每個團隊的帶頭人,必須做好領隊的表率作用,無私奉獻,不圖回報,不能占著領隊的位置,起不到領隊的作用!”
商業VS公益
每支隊伍的隊長負責對協會層面的制度約束進行傳達,有些隊長也會再對自己的隊伍制定部分約定。如吳來章在4月初加入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后,曾制定“山鷹戶外三十三隊徒步健身群群規”。
吳來章制定的群規要求,凡是有心臟病、高血壓慢性病及飲酒者不能跟隊徒步,否則一切后果由自己負責,與本隊任何人無關。群聊時間早上4點30分到晚上22點以前。徒步健身安全莫忘、注意車輛、過路口不得闖紅燈;如遇意外情況與本隊任何人無關、責任自負。早上5點做操、5點十分徒步;晚上8點準時徒步,望隊友們積極參加。
在商業利益的誘惑面前,吳來章的團隊曾出現分化。今年5月,山鷹義堂徒步隊的一名副隊長告訴吳來章,一全國性的保險公司在義堂的分支機構欲跟山鷹義堂徒步隊合作,對方向徒步隊提供一定費用和服裝支持。
吳來章將這一情況向許貴林匯報后,被其當場拒絕,吳來章同意許貴林堅持協會公益屬性的立場,但是上述副隊長單獨與該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達成協議,印制了帶有廣告的服裝,購買了音響設備,趁吳來章因故未參加徒步訓練,私自下發通知,更改了訓練地點,發放了統一服裝。
穿上了免費服裝的徒步隊員也未能再回到吳來章的隊伍,一支名為“西城徒步隊”的隊伍因此成立。
更為尷尬的是,西城徒步隊與山鷹義堂徒步隊在同一條馬路邊上訓練,集合地點相隔僅有200米左右。這場商業對公益的爭端被視作是山鷹義堂徒步隊的一次人員“地震”。
不過,在“暴走團車禍”事件之后,西城徒步隊被叫停。據西城徒步隊多名隊員向澎湃新聞證實,上述副隊長已經解散了徒步隊微信群,并下發通知稱“接上級派出所,交警隊的通知,以后不允許我們(在馬路上)徒步!也禁止三個五個在機動車道上徒步以及散步!我已經代表我們西城徒步隊簽下協議,上交一切徒步隊旗音響以及熒光棒,并同意取消我們的健步隊,希望大家能夠再次支持,并遵守上級傳達的通知”。
管理難題
被叫停的不只是西城徒步隊,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的多支隊伍也暫停訓練。
上述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成員透露,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旗下的徒步隊中,像山鷹義堂徒步隊、大學城徒步隊等一樣還堅持訓練的隊伍,現在不足20支,其余隊伍的訓練都已經暫停,徒步隊如果不訓練其實就是名存實亡,再召集起來就比較難了。
一段時間以來,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的徒步隊隊長微信群內發言者甚少,每周三下午的隊長會議也暫停召開。同時,該微信群成員數目顯示,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徒步隊隊長人數已經變為40人,這意味著,已經有一支隊伍退出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
上述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成員認為,大家都知道是哪一支隊伍退出,但是沒人公開討論這事兒,因為隊長們都知道,他們很難為團隊找一個合適的訓練場地,即便是能找到訓練場地,一旦發生像“暴走團車禍”事件一樣的安全問題,他們負不起這樣的責任。
在之前的多次隊長會議上,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曾商討過預防“暴走團車禍”類似事件的辦法,比如協會跟每一名隊員簽訂無責任協議,但是向律師咨詢后發現這樣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所以最終沒能實施,只能通過隊伍規范訓練、反光馬甲配備、頻繁口頭約束等方式,降低類似事件的發生概率,對其徹底解決束手無策。
吳來章曾參與過濟寧金鄉的徒步組織,他告訴澎湃新聞,像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這樣的管理已經是考慮的很周全了,只是對每支隊伍、每名隊員沒有什么硬性約束,有些措施執行起來難度很大,其他地方的徒步組織管理不及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嚴格,也隱藏著很大的安全隱患。
日前,蘭山區體育工作辦公室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體育部門舉辦的迷你馬拉松、健步行等活動曾與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合作,協會出活動方案,然后在相關部門進行群體活動備案,活動就可以舉辦。但是他們徒步隊日常的訓練人員準入沒有標準、人數不固定、次數太頻繁,不具備群體活動的報備條件,體育部門也很難對其行為進行管理。
7月25日,蘭山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負責人透露,“暴走團車禍”事件發生后,蘭山區民政局曾想當面約談許貴林,但是因為他在西藏,所以只是進行了電話約談。目前,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還未按規定進行年檢,“暴走團車禍”事件會對其年檢結果產生影響。
上述蘭山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負責人表示,蘭山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因為對社會組織的業務情況不了解,所以很難對其進行具體的業務管理。山東省近期將實行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屆時可能劃入一個新成立的機構。
上述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管理層成員說,“如果不是‘暴走團車禍’事件,蘭山區戶外運動協會旗下的隊伍可能已經發展到50多家了,這一事件對協會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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