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10-13 14:34:10
原標題:聊城將建新制度,房企不得用銀行貸款買地建房
10月11日,聊城市政府《關于關于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公布并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聊城將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使用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或籌集資金等不合規資金購地建房。
根據這份征求意見稿,聊城將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不得是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或籌集資金等不合規資金。如發現資金來源與申報不符或違反規定的,解除成交確認書,并2年內禁止在全市范圍內參與土地招拍掛;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開工、按時竣工;對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竣工的,受讓人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造成土地閑置的,出讓人應按有關規定征繳土地閑置費,直至無償收回閑置土地。
對未按約定履行出讓合同、欠繳出讓金、惡意炒作土地或囤積土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依法處置,并納入土地交易市場誠信黑名單,2年內不得在全市范圍內參與土地競買。改進住宅用地出讓方式,積極探索采取"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自持面積"、"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配建"等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在保障房配建方面,保障房(安置房)配建比例要不低于項目建設面積的5%,且其品質要與本宗地內商品住房同一標準,另外,政府享有優先選擇安置房的權利。
落實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對貸款購買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貸款利率上浮10%;對貸款購買三套普通自住房的,禁止貸款;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或阻撓購房者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對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提高銷售價格,不得增加不利于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者的附帶條件;嚴控投資投機性購房。在市城區(東昌府區、經開區、高新區和度假區)范圍內實行新購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本市居民新購住房自取得產權證書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市居民新購住房自取得產權證書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在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對房價上漲過快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約談制度。加大市場監管和執法檢查力度,堅決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惡意炒房、囤積房源、捂盤惜售、違規銷售等行為;嚴厲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房價、協助規避限購限貸限制轉讓措施、違規開展金融業務等行為。建立健全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管理制度,利用開發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平臺,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將違法違規企業及其責任人記入信用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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