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11-04 23:31:11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新修訂的標準化法、公共圖書館法、刑法修正案(十)、關于修改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
那么,這些法律對我們今后的生活有哪些影響呢?
修改反不正當發競爭法:
“網絡水軍”等不法經營者將受到嚴厲處罰
反不正當競爭法于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此次是該法的首次修訂。
修訂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上述行為包括: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此外,“網絡水軍”等不法經營者將受到嚴厲處罰。除了對經營者自己產品的虛假宣傳外,幫助他人進行刷單、炒信、刪除差評、虛構交易、虛假刷信譽等行為,也將受到嚴厲查處。
修改公共圖書館法:
公共圖書館場地不能出租于商業活動
眼下,一些地方的公共圖書館為了增加收入,將館舍等出租用于商業經營活動。對于這種行為,修改后的公共圖書館法做出了明令禁止:公共圖書館的設施設備場地不得用于與其服務無關的商業經營活動。
同時,高校、科研機構的圖書館是否應該對公眾開放,也是大家關注的熱點。對此,新修訂的公共圖書館法明確:國家支持學校圖書館、科研機構圖書館以及其他類型圖書館向社會公眾開放。同時,也支持公共圖書館加強與學校圖書館、科研機構圖書館以及其他類型圖書館的交流與合作,開展聯合服務。
修訂刑法修正案(十):
侮辱國歌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3年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4日下午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在刑法第299條中增加一款規定,明確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修訂會計法:
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做假賬將終身禁業
4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會計法的決定,修改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規定,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根據決定,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齊魯壹點綜合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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