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7-11-15 23:10:11
車輛前部嚴重損毀
青島新聞網11月15日訊(記者 任俊峰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城陽一男子喝醉酒后,將車交給同行的同事(同樣為喝醉狀態)開,結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坐在副駕駛的車主不幸身亡。
11月5日下午5時30分,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城陽宏祥五路一輛小轎車撞倒一根電線桿,有兩人受傷,車輛損壞。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兩名傷者已被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民警在現場進行了調查取證,發現司機不在現場,立即調取車主手機號碼,撥打車主手機但是無人接聽。
線桿被撞倒在地
一個小時后,肇事司機唐某到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據唐某交代,肇事后,他非常害怕,棄車離開現場150米外撥打了120,經民警核實屬實。經調查,乘車人(即車主劉某)傷及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名乘車人姜某受傷。次日,肇事司機唐某向民警交代了肇事經過。
唐某今年38歲,戶籍山東高密市,暫住青島市城陽區,在天津駐青某公司上班。11月5日中午,河南省暫住城陽的41歲男子車主劉某駕駛魯BL60V2號小轎車載同事唐某和山東省海陽市暫住城陽的31歲男子姜某到棘洪灘社區一飯店吃飯。期間,車主劉某喝了八兩白酒,唐某喝了兩瓶啤酒和二兩白酒,姜某喝了一斤白酒。
下午5時左右,三人準備回公司,因當時車主劉某已經喝醉無法開車,將車交給了唐某,唐某感覺雖然喝了酒,但是感覺回公司的路近,不會出事的,存在僥幸心理。于是,唐某駕駛魯BL60V2號小轎車載者車主劉某和姜某回公司(車主劉某坐在后排座右側,姜某坐在后排座左側),車輛沿宏祥五路由東向西行駛至中段處,撞在了線桿上。
唐某在醫院抽取血樣
民警在送檢的肇事司機唐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14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法律規定,唐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城陽警方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日前,肇事司機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交警大隊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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