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11-20 16:38:11
11月5日,本報曾報道了牡丹區兩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辦喜事時,因燃放煙花爆竹,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牡丹警方給予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然而,近日,齊魯晚報記者從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獲悉,又有3人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處罰。民警提醒,牡丹區市民須遵守牡丹區政府發布的《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規定,切不可抱著僥幸心理燃放煙花。
11月16日,牡丹分局東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先后發現違法嫌疑人楊某某、顏某某分別違規在轄區某家屬院門口、某小區南門處燃放煙花爆竹。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民警已分別對兩人行政處罰伍佰元。
同一天,北城派出所民警在牡丹區大學路巡查時,發現大學嘉園小區樓下一門市前,有人正在燃放煙花爆竹,巡邏民警當即進行了制止,并將違法嫌疑人楊某帶回接受進一步調查,并對其行政處罰伍佰元。
據了解,自2017年9月份,菏澤市區禁限放煙花限放爆竹的通告向社會公布以來,已先后有6人因違反《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公安機關處罰。
牡丹警方再次提醒牡丹區市民認真遵守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向社會發布的《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規定,共同保護好我們的環境。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