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7-12-04 10:59:12
萬里挑一酒司機 當交警面啤酒“對瓶吹”
別人當笑話看,他當真事辦。喝了7瓶啤酒加7兩二鍋頭的酒司機,駕車發生刮擦之后,不懼交警到來,信心滿滿地去附近商店買了6瓶啤酒,當著交警的面“對瓶吹”。“當著交警面喝酒”這個曾經在網絡上流傳的段子,竟然在濟南成了真實發生的故事。
因涉嫌危險駕駛罪,12月1日,這名酒司機被送往看守所羈押。此時的他追悔莫及:不該輕信網絡傳言,我被坑慘了。從2011年醉駕入刑至今,濟南查處的3萬多名酒司機中,這名司機堪稱萬里挑一,他的做法在全國也十分罕見。
出事后“對瓶吹”的醉駕司機張某。首席記者吳永功翻拍
他說被網絡段子給坑了
12月1日上午,二環西路濟南槐蔭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訊問室內,39歲的張某垂頭喪氣,在做完相關筆錄之后,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張某被送往濟南市看守所羈押。下一步,他的這起案子將被移送至檢察院提起刑事訴訟。面對記者,此時的張某神情黯淡,雙手掩面而泣后悔莫及,他哽咽著說:“我是被網上那個段子給坑了,坑慘了。”
張某口中的這個段子,是一個有關酒駕如何應付交警的做法:如果喝酒后開車上路發現有交警查車,應該當著交警的面果斷揚起脖子喝酒,交警便無法判斷你是開車前喝的還是下車后喝的,這樣能避免處罰。
這個段子在自媒體平臺上被反復傳播,不少網友信以為真。只不過,雖然有很多人看到過這個段子,但幾乎沒有人真去實踐過。而張某,在酒后開車出事故協商無果之后,居然迷迷糊糊中想起了網上傳的這個段子,并身體力行。
時間回到今年夏天。6月26日,周一。離異的張某中午在濟南西部一家燒烤攤吃燒烤,酒桌上他先喝了7瓶啤酒,然后又喝了7兩二鍋頭。大約下午5點左右,他開車先去加油站加油,然后返回他的居住地——槐蔭區玉清湖東2公里的北八里莊。
醉醺醺的他,在家門口與一輛小貨車發生刮擦事故。這樣的刮擦事故,在濟南街頭每天發生幾百起,說起來并不稀奇。但到了張某這兒,卻因為他罕見的舉止,讓這起刮擦變成了一起全國罕見的案例。而他,也成了濟南醉駕入刑6年多抓獲的3萬多酒司機中,最為獨特的一人。
刮擦事故現場圖片。警方供圖
酒后駕車發生刮擦事故
當天下午5點15分,傍晚時分的濟南依然暑熱難耐。距離濟南西郊玉清湖不遠的北八里莊中心街上,高清監控記錄著街道上發生的一切。此時,一輛車牌號為魯A290**的銀灰色老款吉利轎車,由南向北緩緩行駛著,駕車的正是喝了7瓶啤酒和7兩二鍋頭的張某。在距離中心街商店以北大約20米遠處,吉利車停在了道路中央。駕駛室一側車門打開,光著膀子的張某慢悠悠下車,踉踉蹌蹌走了兩步,跟路邊乘涼的村民開始聊天。
就在這時,一輛車牌號為魯AK3W**的銀灰色小貨車,也沿著村莊中心街由南向北行駛。小貨車司機邱先生眼見道路中央停著一輛轎車,便減速靠右行駛,小心翼翼地貼著轎車的右側開了過去。繼續前行大約100米后,對村內道路不熟悉的邱先生發現前方無路可走,便開始倒車。
就在這個時候,張某與路邊的村民告別。此時的他重心不穩,一屁股坐回車內,關上車門發動汽車繼續前行。
兩車距離越來越近,在相距大約10米時,邱先生從后視鏡看到對方向前開車,就把車靠在左邊給轎車讓行。邱先生的妻子趙女士,從副駕駛車窗伸出頭來告訴張某,小貨車在倒車。而張某沒有理睬趙女士,繼續前行。眼見如此,邱先生便重新向前開,準備從前方的胡同左轉彎。不料,在邱先生行駛到前方胡同左轉彎時,轎車突然加速從后方追過來,轎車的車頭一下子撞在了小貨車左側后輪附近。
等交警時買了6瓶啤酒
事故發生后,雙方下車理論,邱先生看是小刮擦,原本打算協商處理。不料,張某要求邱先生賠錢,而邱先生覺得自己沒有責任,便沒有答應。一番爭執過后,眼見對方酒味濃重,說話無語倫次,邱先生便要報警。張某得知對方報警并沒有阻止,說那就等交警吧。
下午5點27分,在事故發生9分鐘后,張某慢悠悠地離開了事故現場,回頭向來車的方向步行。他此行的目的地,是距離事發地以南100米遠的商店。站立不穩的張某慢慢走著,不時跟路邊的村民打招呼,甚至蹲下來聊幾句,100米的路足足走了4分鐘,其間還多次掏出手機對著路邊,像是在拍照,又像是在看時間。
5點31分,他走進了村里的商店。4分鐘后,商店店門打開,光著膀子的張某踉踉蹌蹌地走了出來。他的右手拎著一瓶啤酒,左手提著一包啤酒。槐蔭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副中隊長張廷富告訴生活日報記者,張某從商店里一共買了6瓶啤酒。
身材魁梧的張某,走下商店的臺階之后,與路邊乘涼的村民打了聲招呼,然后揚起脖子,喝了幾口啤酒。繼而,他又扭回頭,與村民說了幾句話,然后向北朝著事故發生地走去。一邊走,一邊繼續剛才的飲酒動作——“對瓶吹”,一邊喝一邊走,漸漸消失在監控鏡頭里。
交警來了當面“對瓶吹”
下午6點16分,接到報警的槐蔭交警西郊中隊民警來到北八里莊事故現場。
執法記錄儀顯示,此時張某正在事故現場旁邊的路口小便,他的旁邊放著1個空啤酒瓶,1個喝了一半的啤酒瓶,以及2瓶尚未打開的啤酒。在他左側的地面上,2瓶啤酒打碎后撒了一地。正在小便的張某聽到交警的詢問,睡眼惺忪地扭頭看了一眼,繼續小便。民警在現場等了2分鐘后,終于等到結束小便的張某。
“酒是你喝的?”面對民警的詢問,張某舌頭僵硬地回答說,事故前沒有喝,是發生事故后喝的酒,“嗯,我煩了,到家門口了,村里有監控,我去商店買的酒,不信你去查。”此時有村民幫腔說,張某因為家庭原因不高興,出了事故后才喝的酒。而在民警與張某的交流過程中,張某拿起啤酒瓶,繼續對著啤酒瓶喝起來,嘟囔說“愛哪兒哪兒”。當民警詢問張某是否有駕駛證時,他只回答了兩個字:沒有!
接下來,民警與這名喝高了的司機對話非常困難,民警表示按照程序要抽血,要求張某配合時,張某并不配合。事已至此,民警現場撥打120和110前來協助抽血和辦案。
在等待120和110的這段時間,得知120要來抽血的張某,曾經先后兩次要逃跑。6點41分,手里拎著啤酒瓶的張某,突然將啤酒瓶往地上一摔,拔腿就跑。在跑出2條胡同之后,被民警追上。一番勸說之后,張某返回事發地。不過接下來他情緒又激動起來,“今天任何人不能帶走我”,“我現在喝酒了”。在120前來抽血時他再度情緒激動,大聲吼著將圍觀的上百名村民轟走。
下午6點58分,110到來之后給他戴上了手銬,他表示配合抽血。然而,7點16分醫護人員還沒能完成抽血,而他再次奪路而逃,不過隨后便摔倒在地。7點22分,在110的控制下,折騰了1個多小時的張某終于完成了抽血。
實踐了網絡段子,不過最終還是涉嫌犯罪被刑事處理。首席記者吳永功攝
警隊里竟傳授“經驗”
酒司機面臨6個月以內拘役
次日醒酒之后,他被傳喚到交警隊做事故筆錄。張某在大廳碰到了一名酒司機,得知對方的來由之后,張某當即當起了老師。
槐蔭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中隊長張風禮說,肇事司機張某依據網上流傳的段子,結合自己頭天發生事故后當著交警面飲酒的經歷,現場向眼前這名素昧平生的人面授機宜:下次如果再因為酒駕被查,一定要立即喝酒,這樣就會讓交警無從判斷是否酒駕。
只是,張某有所不知的是,他面授機宜、炫耀本事的這個過程,恰好被交警隊大廳里安裝的音視頻監控系統記錄下來。
而讓張某萬分尷尬的是,現實卻并沒有如網上段子所傳,“對瓶吹”可以逃避法律追責。
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查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查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經抽血檢驗,事故發生后張某體內靜脈血中酒精含量為321毫克/100毫升,達到了醉酒駕駛標準(80毫克/100毫升)的4倍多。
經過民警的細致調查,確定張某在事發之后又飲酒,是為了逃避民警對其醉酒之后駕駛機動車的處罰。也就是說,網上廣為流傳的那個段子,在現實中并不好使。
輕信網絡傳言,自以為聰明過人的張某,當著交警的面“對瓶吹”的最終結局,是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指控。為此,他將面臨6個月以內拘役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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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酒駕這些也是誤傳
使勁喝水能降數值
使勁喝水、抽煙,讓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來。其實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
酒精檢測儀檢測的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里的,這也是為什么交警要讓受測者至少吹氣六七秒的原因。酒精是一個逐漸代謝的過程,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能沖淡,這個過程長達十多個小時。
隔夜酒不屬于酒駕
很多人頭天大量飲酒,次日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還是有可能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這就是我們俗稱的“隔餐酒”或“隔夜酒”。
小區內或車庫飲酒駕駛沒事
很多市民認為,只要不在馬路上行駛,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駕,而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在小區院內道路、車庫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駕駛,經過調查后若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交警也會按相關法規條例依法處理。
(生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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