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2017-12-26 10:34:12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市教育局12月25日發布《局屬中學體育藝術特長生和足球后備人才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體育、藝術專業特長生招生總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招生總數的5%,足球后備人才計劃單獨設置,學校根據組隊需求提報招生計劃。
根據該指導意見,各學校要規范專業設置類別,其中體育專業根據奧運會和全國學生運動會項目進行分類,如田徑類、大球類、小球類、水上項目類等;藝術專業根據國家中小學生藝術展演項目進行分類,如器樂類(含管樂、管弦樂、民樂)、舞蹈類、聲樂類、戲劇表演、朗誦、書法、美術類(含攝影、藝術工作坊等)等。各學校每年度體育、藝術專業設置分別不超過3個類別,每個類別不超過2個項目,原則上每個類別每年度招生計劃5至10人。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藝術示范學校可以適當增加1至2個專業類別。(記者 王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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