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1-10 23:49:01
泗水縣一男子來青島打工才一年,就創(chuàng)下了一項紀錄,年內(nèi)三次因無證和酒駕累計被罰款7000元,行政拘留50天。原本計劃出國打工,與國外的妻子團聚,可就在當天卻因無證和酒駕第三次進了拘留所。
1月4日晚10時左右,城陽區(qū)王沙路紙房橋路口處,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交警大隊惜福鎮(zhèn)中隊與轄區(qū)派出所民警開展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夜查行動。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小轎車沿王沙路由北向南行駛,司機發(fā)現(xiàn)民警后,急忙拐入路邊一務工人員公寓門前,無路可走。民警急忙圍了上去檢查,一名年輕男子下車后,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該男子稱未攜帶,但在民警的追問下,男子很快承認沒有機動車駕駛證。在對話的過程中,民警聞到男子身上有酒氣,隨后將其帶到測試點,借著燈光,看清了此人模樣,感覺很面熟,便問是不是之前在這個夜查地點因無證酒駕被查過一次,該男子不好意思地點了一下頭。經(jīng)呼吸測試,酒精含量為6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jīng)查,去年4月4日,該男子在嶗山區(qū)因涉嫌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且無證駕駛機動車,被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嶗山大隊依法合并處以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隨后在去年6月15日,在城陽區(qū)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交警大隊依法合并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據(jù)了解,這名司機姓張,今年29歲,山東泗水人,來青島從事焊工打工一年。當晚張某與幾個朋友聚會,喝了一杯白酒,準備次日去東南亞某國打工,順便與正在國外打工的妻子團聚,飲酒后駕駛花一萬元買來的二手小轎車返回住處時被民警查獲。1月9日,張某又一次因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交警大隊依法合并處于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至此,張某也創(chuàng)下了一個記錄,那就是在一年內(nèi)因酒駕被累計罰款7000元拘留50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震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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