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8-01-23 15:39:01
停在車隊中的灑水車。 記者 杜鴻浩 攝
近日,市民鄭先生反映,72歲的母親在路邊躲灑水車時,被臺階絆倒導致股骨頭骨折。鄭先生還表示,灑水車并沒有避讓,倒地后水還噴到了老人身上,因此負有責任。
對此,歷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局車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事發后已經墊付了2000多元醫藥費,監控尚未調出具體情況不能明確,難以界定灑水車的責任,建議鄭先生走法律程序。
18日中午,記者來到將軍路附近,見到了當事人鄭先生。鄭先生介紹,自己的母親今年72歲,16日上午9點半左右,在北園大街與南全福大街路口處時,因躲避灑水車而摔骨折。“當時她跟我一個嬸子在一起,在路口的東北角,灑水車自東向西開過去,噴著水,為了躲灑水車,她向后退了一步,結果被身后的馬路牙子絆倒了。”鄭先生稱,老人摔倒后,躺在地上不能動彈;灑水車并沒有停止,而是繼續往前開,甚至把水噴到了倒地老人身上;一輛路過的私家車看到后,追上灑水車把司機攔了下來。隨后灑水車司機將受傷老人送到了醫院。
經檢查,鄭先生母親宋女士股骨骨折,需要進行手術治療。鄭先生告訴記者。入院三天,老人的治療費用已經花費5000多元,而預計手術費要三萬到五萬元。鄭先生稱,事發當天,車隊負責人前來探望并墊付了部分醫藥費。
鄭先生稱,灑水車灑水未進行避讓,是導致母親摔倒骨折的主要原因,因此車隊應當支付相應的醫藥費。“我們不要求別的,只要求對方把骨折的醫療費用先墊上,但對方只繳納了2000多元就不管了。”鄭先生這樣告訴記者。
18日中午,生活日報記者來到歷城區園林綠化管理局灑水車隊,一位孫姓相關負責人稱,事發當天有輛小轎車追上了灑水車,駕駛員才知道有位老人摔倒了,之后將老人送到醫院;負責人孫先生也前去墊付了2000多元醫藥費。孫姓負責人稱,尚未調取到事發時的監控視頻,因此當時的具體情況尚不清楚,難以明確灑水車到底負有多少責任。“我們不是不管,而是希望傷者先行治療,明確責任劃分后,該負的責任我們會負。”孫先生這樣告訴記者。“一般我們的灑水車遇到行人時,會關閉灑水,不會出現噴到人身上的情況。”
山東舜翔律師事務所王建華律師表示,如灑水車沿機動車道正常行駛,正常履行清潔綠化職能,那么對行人摔倒受傷所負責任較小;但如果有證據表示灑水車對行人摔倒負有直接責任,如距離過近導致行人受到驚嚇、沒有鳴笛提示等,傷者可據此提出相應賠償。
21日,生活日報記者再次聯系到鄭先生,他表示,事件這幾天并無進展,灑水車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走法律程序。
原標題:市民稱老人躲灑水車摔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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