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YMG
2018-01-25 15:48:01
培訓班“老師”猥褻女童被判刑
煙臺發出首例“從業禁止令”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然而,現如今,卻有一些“老師”為師不尊,做出一些違背師德的事情。
今天,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對兩起猥褻兒童案宣判,對兩名被告人判處相關刑罰及從業禁止,這也是煙臺市對性侵案件發出的首例 “從業禁止令”。
借教書法之名, 51歲老漢猥褻女童
51歲的曲某由于平日熱愛書法,寫得一手好字,經人介紹,在煙臺某教育咨詢公司書法班做(臨時)代課老師。
去年9月的一天,年僅8歲的丫丫(化名)和往常一樣去培訓班上課,不過這次有了媽媽的陪同。上課期間,丫丫的媽媽張女士在外觀察發現授課老師的舉止有些不對,在手把手教孩子握筆寫字的同時,曲某的另一只手竟然順勢放到了孩子的裙下。
見此情形,張女士課后便向女兒問了原委,丫丫回答說老師經常摸我,張女士立即聯系校方負責人并報警,訊問過程中,曲某對其多次猥褻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他交代,看著丫丫長得很可愛,教她寫字的時候就會忍不住想要多親近她,才做出了不當的行為。
臨時輔導老師辦公室里猥褻女學生
現年31歲的楊某,本科畢業,在某教育培訓機構擔任(臨時)輔導老師,教授初中物理、化學。案發前一天,楊某打了一晚上游戲,神志不清,第二天在候課期間邂逅了學生小美(化名),并在辦公室里聊起了游戲,聊到盡興時,楊某突然對小美進行摟抱、親吻、摸胸部等。
時年12歲的小美意識到事態不對,立即將楊某推開,并表示要給父母打電話。被推開的楊某也意識到自己做了錯事,不斷央求小美不要告訴家長。但小美還是果斷地撥通了父母的電話,并到公安機關報案。
未成年人成長需要加強監管和保護
芝罘區法院一審判處曲某有期徒刑六年,且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不得從事教育培訓職業;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且刑罰執行完畢后三年內不得從事教育培訓職業。
承辦此案的法官曲信奇表示,曲某和楊某利用教師身份和教學活動,猥褻未成年學生,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同時,這兩個案件都是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犯罪,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預防其再次犯罪,根據適用刑法相關規定,判定禁止其在刑罰執行完畢后若干年內從事教育培訓及相關工作。
曲信奇表示,未成年人的成長需要社會、學校和家庭共同加強監管和保護,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應當加強對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培訓機構本身也應當負起責任,從資質、師德、品行等多方面對招收老師進行考察,“最后,家長作為未成年人主要監護人,應當多與孩子進行溝通,及時發現,及時干預。第二起案件中,小美防范意識極高,及時告訴了培訓班負責人及家長,有效避免了傷害的進一步擴大。”(記者 李俊玲 通訊員 于思瑋)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