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愛濟南
2018-02-02 09:22:02
1月31日,濟南市商河縣公安局依法處置一起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案件,對違法行為人陳某某(男,32歲)依法行政拘留。
1月30日15時許,商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城區進行清理占道經營工作時,遭商販陳某某阻礙,并言語辱罵現場執法人員,致使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商河縣公安局商中路派出所接到報警后,及時處警查清了事實真相,依法傳喚違法嫌疑人陳某某。經詢問,陳某某如實交代其阻礙執法人員正常執行職務的事實。
經查證,陳某某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1月3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一款之規定,商河縣公安局對陳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處罰。
在此,商河警方嚴正提醒:遵守法律規定,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市民,共同創造維護美好法治環境。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正常執行職務、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愛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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