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8-03-05 16:46:03
濟南市公安局近日起草了《關于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見稿)》,3月2日通過民生警務平臺向社會發布。《通告》倡導公共場所設立“禁止攜犬進入”提示牌;倡導居委會、業委會制定居民養犬公約;市民外出遛狗時,狗繩最長為1.5米,且必須攜帶犬糞清除物品;對兩年內受過三次處罰的,沒收犬只,五年內禁止養犬。
倡導制定養犬公約
根據《通告》內容,濟南市區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的個人和單位養犬,必須到居住地(住所地)的區公安分局指定地點辦理初始登記和年度登記。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除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殘的殘疾人飼養扶助犬外,嚴禁任何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
根據《通告》,社區居委會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依法調解因養犬行為引起的鄰里糾紛;倡導社區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依法制定居民養犬公約并監督執行。
濟南市公安局倡導社區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養犬管理工作,依法調解因養犬行為引起的鄰里糾紛;倡導社區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依法制定居民養犬公約并監督執行。
倡導公共場所設“禁犬”牌
根據《通告》,警方明確倡導機關、學校、醫院、公園、廣場、場館等場所設立“禁止攜犬進入”提示牌,勸阻違規攜犬進入行為,對經勸阻不聽的可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這是濟南明確倡導公共場所設立禁止性提示牌。
記者了解到,此前生效的《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對攜犬禁止進入場所進行了規定,“不得攜犬進入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不含寵物醫院)和公園、風景名勝區、烈士陵園、廣場、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科技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社區公共健身場所、候車室、游樂場、市場、商店、賓館、飯店、飲食攤點等公共場所。”不過這些年來,警方并沒有對提示牌進行規定或者表態。
警方人士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警方有規定公共場所設置“禁止犬只進入”提示牌的權利,此項權利是場所的產權主體或者實際管理人、使用人應有的物權。為引導文明養犬,濟南市公安局倡導公共場所和單位的經營者、管理者,在顯著位置設置“禁止攜犬進入”標志,勸阻違規攜犬進入行為,從而維護公共場所的秩序。
兩年受罰3次沒收犬只
數據顯示,部分養犬人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意識還比較淡薄,違規養犬行為多發,沒有得到及時查處。據統計,2017年濟南公安民生警務共受理市民養犬投訴8431件,較2016年(11410件)下降了26%,但仍居各類舉報投訴前列。通過梳理發現,市民反映的問題首先是犬叫擾民問題,達2831件,占全部犬類投訴的33.6%;此外是遛犬不拴繩的問題,為2064件,占全部犬類投訴的24.5%。
此次《通告》進一步明確,養犬人攜犬出戶,必須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犬只系掛號牌,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用束犬鏈(繩)牽領,主動避讓他人和車輛;束犬鏈(繩)最長不得超過1.5米;攜帶清除犬糞的物品,及時清除犬糞;不得攜犬進入機關、學校、醫院、幼兒園和公園、景區、廣場等文化、娛樂、健身場所以及賓館、飯店、市場、商店等公共場所;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攜犬和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內洗澡、游泳。
《通告》沒有具體說明清除犬糞的物品包括什么,但明確必須及時清除犬糞。
《通告》明確指出,違反本《通告》或者阻礙行政機關依法執法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的單位和個人,兩年內累計受到行政處罰三次以上的,依法沒收犬只,五年內不得飼養犬只。
(生活日報)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