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瑯琊新聞網
2018-03-30 10:06:03
原標題:臨沂打擊涉漁違規違法行為4月1日至6月30日禁漁
瑯琊新聞網3月29日訊(記者 潘鳳娟 通訊員 孫寶超)3月29日,記者從臨沂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漁業生產秩序,嚴厲打擊涉漁違規違法行為,臨沂市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從4月1日至12月31日,臨沂市將嚴打涉漁違法違規行為,并在內陸河流實行禁漁期制度,保護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
資料圖
據介紹,此次專項行為時間自2018年4月1日0時至2018年12月31日24時。執法范圍為全市河流水域,重點是沂河、沭河、新沭河、濰河、梓河、溫涼河、祊河、邳蒼分洪道、城河、東汶河、湯河、潯河、蒙河、繡針河、涑河、柳青河、陷泥河、李公河、青龍河、龍王河、吳坦河、燕子河、南涑河、青口河等河流。各縣區轄區內的其他河流自行確定。
同時,在內陸河流實行禁漁期制度,保護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禁漁區為有關縣區轄區內的沂河、沭河、祊河、新沭河、溫涼河、邳蒼分洪道、東汶河、蒙河等8條實行河長制的河流,各縣區政府或漁政主管部門自行發布禁漁期通告,禁漁期為2018年4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其他河流,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實施禁漁期制度,公告禁漁時間和范圍。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禁漁期內,在規定的禁漁區域,禁止所有類型捕撈作業。
此外,臨沂市漁業局、臨沂市園林局、臨沂市公安局在新聞媒體聯合發布《關于在濱河景區實行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禁漁期為2018年4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范圍為沂河南至劉家道口攔河閘,北至湯頭汶泗公路橋;祊河東至沂河,西至長春路橋(北外環)之間的水域。屆時,臨沂市漁業局、臨沂市園林局、臨沂市公安局在濱河景區,各縣區漁政執法、公安部門在各自轄區,開展常態化巡邏執法,取締涉漁“三無”船舶,清理整治“絕戶網”等違規漁具,集中查處電炸毒魚等違法行為,全面清理網箱、網圍、網攔養魚行為;在禁漁期(區),從嚴打擊除休閑垂釣外的一切捕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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