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4-27 08:26:04
“攤上一個賠償官司,一年就白干了。”一旦老人在養老院發生意外,養老院難辭其咎。為此,不少養老院為維護權益,在接收老人時都會與老人及其家屬簽署免責協議。律師認為,類似免責條款已違反《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沒有法律效力。目前,濟南市正在推廣養老機構責任險,但部分養老院并未購買。
濟南一養老院內,一位老人在學習素描。
養老院沒違規,老人受傷仍賠償
今年2月份,市民張先生的父親在濟南天橋區一家養老院摔倒導致腦出血,自此便昏迷不醒。張先生認為養老院既然收了錢就應該照顧周全,對老人的病情應承擔相應醫療責任。
“我們照顧老人起居生活,家屬交上錢,并不意味著將風險都轉嫁給了養老院。”養老院方面表示,護理人員嚴格按照護理流程執行,沒有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之處,這屬于意外事故。
最后,經司法部門調解,兩方達成和解——養老院賠償老人五萬元的治療費,當事人家屬不再追究。
對此調解結果,上述養老院負責人雖有苦水,但也只能接受。采訪中,該負責人堅稱:“事故純屬意外,防滑地磚、設置監控、專門培訓護理員,護理措施已經十分到位。”隨后,記者走訪了濟南市多家養老院,發現很多養老院都曾遇到老人摔傷等意外傷害的糾紛。
“這太正常不過了。”濟南慈愛老年公寓院長張紀元稱,目前養老院在類似事故中處境尷尬,社會對老人在養老院發生意外事故的認識存在偏見。“人們仍以地理位置判斷,而不是看事故原因;老年人在家里摔倒、骨折很正常,在養老院里就不正常。”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很多時候老人出意外并不是單方面因素所致。一方面有養老院的責任,如設施不完善、護理員人數少、護理服務不到位等。另一方面,也有個別子女對父母不負責任,如老人出現摔傷或者突發疾病,養老院方須經家屬同意才能送醫院治療,但個別家屬在接到通知后并不積極將老人送醫,只是要求養老院醫護人員簡單救治,這樣有時就延誤了老人病情。而老人一旦病重離世,家屬就會反過來追責養老院。
“人上了年紀骨質疏松,一個轉身、一個下蹲,甚至吃飯都可能導致骨折。可老人一旦在養老院發生摔傷等意外事故,養老院就難辭其咎,個別家屬還會一味索要賠償。”張紀元稱,養老院在照顧老人時如履薄冰,“攤上一個賠償官司,一年就白干了。”
養老院內,大學生志愿者教老人使用智能手機。
財政出部分錢,濟南推行責任險
鑒于此,不少養老院為保護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時都會與老人及其家屬簽署免責協議,很多養老院會在合同中專門約定“凡入住老人自行發生燒傷、燙傷、摔傷等,由自身負責,養老院不負責。”
山東舜啟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友震稱,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上述免責條款屬于沒有法律效力的霸王條款。根據《合同法》第53條規定: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無效。“老人與養老院簽訂的合同,本質上屬于服務合同,因合同履行而引發的糾紛依法受《合同法》的保護。”李友震說。
經營養老院十多年,張紀元意識到,無論養老院有無過錯,法院在審判類似案件時,總會酌情照顧受傷老人。“養老院可能沒過錯,但你還是可能需要賠款。與養老院相比,老人始終是弱者。”
盡管可以免除一定的經濟壓力,但考略到老人發生意外后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如今,碰到類似事故,張紀元不再一味借助于法律手段,而是借助于人情策略。“我們服務好老人,與家屬建立良好關系,跟他們做朋友。萬一老人發生意外,我們也能第一時間與家屬做好協調溝通,事情也就容易解決。”
該問題已得到濟南市政府的重視,濟南市于2017年5月啟動了“養老機構意外傷害綜合責任保險”項目。該保險由政府財政撥款一部分,養老院繳納一部分,第三方保險公司將承擔老人發生意外后的責任。
“我們護理十分精細,不會發生意外。”當問及是否買意外傷害綜合責任保險時,仍有部分養老院出于意外事故發生幾率小的僥幸心理,覺得參保沒必要或節省開支等想法尚未參與其中。“前期是鼓勵倡導加自愿的原則,下一步會考慮把購買綜合責任險的內容放在養老機構評級工作中。”濟南市民政局副局長成文元表示。
護理險應更完善,擴大惠及人群
養老機構意外傷害綜合責任保險,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養老院發展醫養結合的后顧之憂。濟南市于2017年6月1日實行的職工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制度,則為養老院醫養結合的發展提供了方向。
但不少養老院負責人表示,目前,長期醫療護理保險范圍較窄,只惠及了部分有城鎮職工醫保的老年人,“而對于農村人和省直醫保的老人及異地來濟養老的老年人來說,卻無法享受這一政策,而這部分老年人在老年公寓中占大多數。”歷城區一家養老院負責人說。
對此,濟南市養老專家呂月英表示,濟南應進一步完善社保醫保政策,出臺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讓護理保險制度惠及更多的人群。“特別是居住在農村需要長期護理的廣大老年人,省直有關部門也應出臺省直醫保的長期護理險制度,讓省直退休的老年人也能享受這項政策。”
濟南市老齡辦事務處工作人員則建議,相關部門應繼續細化和完善《濟南城鎮職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如擴大護理范圍,將小腦萎縮、失智老年人等劃入護理范圍;院護標準進一步優化和提高;60元護理費(現有標準是床位費10元,護理費10元,醫藥費40元)中關于床位、護理和藥費的分配比例進一步優化,更好地為老年人服務。
山東農業大學教授方金則認為,在現有長期護理險、意外險的基礎上,增加和豐富完善醫養結合服務內容。“如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后期康復治療等,讓這部分老年人在養老機構進行治療康復,能夠享受醫保報銷政策。”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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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養老機構意外傷害綜合責任保險,張紀元等養老院負責人可謂期盼已久。他們同時希望更多的利好政策能夠落地實施,推進濟南市養老院醫養結合的力度。“濟南市養老行業的發展,其實與政府的扶持、優惠政策密切相關。有了政策,盡快落地執行更是關鍵。”
目前,自建養老院動輒需要上千萬元的投入,濟南市大多養老院都是租借房屋,不斷上漲的房租壓得眾多養老院喘不過氣來。有些養老院為削減租金開銷,甚至幾年內屢次搬家,經營效益也每況愈下,形成惡性循環。
盡管每年政府都會對符合條件的養老院發放財政補貼,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已經被不斷上漲的房屋租金所抵消。“政府應該制定可行的房租減免補貼政策,或者約束租借養老院的公有房產租金的上漲幅度。”養老院負責人張揚說。
據悉,濟南市每年都會制定各類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標,保障養老事業發展,并有相應的優惠措施——簡單說來,養老機構拿到土地建設養老院,養老院建起來接收老人之后,政府逐步分批次對養老機構進行補貼。
“看著美好,但操作起來很難,很少有人或公司能夠一下子拿出上千萬元去建設養老院,而且銀行一聽要建養老院,一般不給放貸。”祝甸社區養老院負責人蘇志偉坦言,養老用地政策還應更接地氣,“如果政府作擔保提供貸款,建起來之后養老院還本錢,政府還利息,這樣就可以盤活了。”
“濟南養老服務業仍處在起步階段,大都在‘摸著石頭過河’,如此一來,離不開政府的扶持。”呂月英認為,雖然濟南市相關部門對發展養老事業的必然性達成共識,但認識的緊迫性卻遠遠不夠,“對于如何有序推進工作仍缺乏統一的指導規范和規劃引領,相關部門的探索推進也仍處于相對獨立的狀態,沒有形成合力。”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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