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眼
2018-06-07 21:09:06
離婚后孩子跟著母親,母親再嫁后,為了生活上的便利,想讓孩子跟繼父的姓,這樣做可以嗎?如果母親將孩子改名換姓,生父有權干預么?看看法院判決的這個案子你就明白了。
離婚后擅自給娃改姓,任性媽媽被告上法庭
濟南的陳某與甄某原是一對夫妻,二人于2007年3月生有一男孩,取名甄誠誠(化名)。2013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協(xié)議離婚,甄誠誠由女方撫養(yǎng),男方每月支付400元撫養(yǎng)費。離婚后,陳某帶著兒子回到老家,后與王某再婚。2014年初,為了讓年滿7周歲的兒子就近上學,在未與前夫商議下,陳某將兒子更名為王誠誠。甄某得知后非常生氣,多次要求將兒子改回原姓,未果,一紙訴狀將陳某告上法庭。
在甄某看來,雖然他和兒子的母親離婚了,但他一直履行著對兒子的撫養(yǎng)義務,所以孩子必須恢復原姓。可陳某卻認為,法律規(guī)定孩子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她這樣做也是為了方便送年屆學齡的孩子盡早入學,“孩子由我撫養(yǎng),在姓名問題上我說了算!”
法庭上雙方僵持不下。承辦法官表示,法律規(guī)定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的情形,一般是指在孩子剛出生取名時,父母雙方之間可以作出選擇。一旦孩子的名字取定后,要想變更姓氏,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協(xié)議變更,二是孩子成年后依自己的意志決定變更。父母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孩子的姓氏,不管孩子的父母還是不是夫妻。此外,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付撫育費。最終,經(jīng)過法官釋法,陳某、甄某達成調(diào)解:將兒子的姓名由“王誠誠”恢復為“甄誠誠”,甄某自愿將孩子的撫養(yǎng)費提高到700元每月。
夫妻離異后 孩子的姓氏不能擅改
法眼君翻閱裁判文書網(wǎng)發(fā)現(xiàn),其實,離婚后因擅自更改孩子姓氏而鬧上法庭的并非不少。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guī)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所以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jīng)父母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確定的。
“離婚后孩子改姓,不經(jīng)過對方同意,撫養(yǎng)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高艷偉表示,孩子姓氏一旦確定后,未成年子女如需改姓,應由父母雙方協(xié)商一致。即使父母離婚,任何一方也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 的有關精神,對于離婚雙方未經(jīng)協(xié)商或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xié)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而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亦規(guī)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因此,離婚后孩子改姓,不經(jīng)過對方同意,撫養(yǎng)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離婚后孩子改了姓,生父還有撫養(yǎng)義務嗎?
如果經(jīng)父母協(xié)商,孩子改了姓,那無撫養(yǎng)權一方是否還要盡撫養(yǎng)義務呢?
濟南的郭女士與前夫高先生因感情破裂被法院判決離婚,兩人的女兒甜甜隨母親一起生活,高先生每月支付甜甜撫養(yǎng)費500元。2014年9月,郭女士與潘先生再婚,并讓甜甜改姓潘。高先生非常氣憤,認為自己的女兒都不跟自己姓了,憑什么還養(yǎng)她?遂拒絕再向郭女士支付女兒的撫養(yǎng)費。
濟南市中正榮凱法律服務所主任李榮凱表示,《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子女有撫養(yǎng)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本案中,高先生是甜甜的生父,雙方的父女關系不因高先生與郭女士婚姻關系的終結而清除,無論甜甜姓名是否變更,高先生均有義務支付甜甜的撫養(yǎng)費。
此外,《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guī)定:“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因此,高先生拒付撫養(yǎng)費的話,郭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律師提醒 成年后更改姓名 越早改越好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的規(guī)定: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也就是說成年后改名的,無需再征得父母同意,可由本人自行申請。
對于成年人來說,高艷偉建議大家最好也別隨便改姓,因為一旦改姓以后,不僅身份證、戶口本等信息首先更改換,在工作生活中可能會遇到要證明諸如"王三就是李三"等問題,而諸多證明問題可能比改名更加繁瑣。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
(壹點號: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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