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2018-06-13 10:01:06
彩禮,這幾年一直是未婚男女的一大熱門話題。
而在不少地方,彩禮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婚事沒成,這筆錢按理說就要退還了,但有人就偏不這么干,而代價是為了幾萬塊錢,年紀輕輕就成了“老賴”。
三名90后女孩不退還彩禮被列為“老賴”
近日,上游新聞記者發現河北魏縣有兩名90后女子因拒不退還彩禮成了“老賴”。
魏縣人民法院發布的(2017)冀0434執616號執行裁定書顯示,出生于1999年的李小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于2017年11月27日被列為“老賴”。
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信息顯示,李小真與姜云孟同居期間,因為雙方財物產生了分歧,于是姜云孟向河北魏縣法院提出同居析產。魏縣人民法院判決要求李小真返還姜云孟彩禮款50000元。
同樣來自魏縣的江曉敏的遭遇就更具戲劇性。1995年出生的江曉敏于2016年4月14日被列為“老賴”,只因其拒不退還郭康樂彩禮款35000元。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信息顯示,江曉敏與郭康樂的離婚糾紛還引發了一起家庭內斗,甚至江曉敏父親的左手還因此骨折了。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近年來發生了多起因不退還彩禮而被列為“老賴”的案例。
據裁判文書網,2016年初,出生于1990年的王文華與趙某某訂婚,王文華收受趙某某彩禮款82000元,后雙方因瑣事解除婚約,王文華拒不同意退回彩禮款,2016年9月13日趙某某訴至法院,山東省巨野縣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日判決被告王文華返還原告趙某某彩禮款82000元,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履行完畢,判決生效后,因被告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原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除了上面三位90后女孩,因拒還彩禮錢的“老賴”名單中也有80后。據裁判文書網,山東省巨野縣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3日判決被告李艷霞(1982年出生)返還彩禮款85000元,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履行完畢,判決生效后,因被告李艷霞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原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巨野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艷霞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未在期限內向法院申報財產,且拒不履行人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彩禮應該如何返還?
那么什么情況下,彩禮需要返還呢?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據山西晚報此前報道,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張建華律師表示,在婚嫁習俗中,很多老百姓認為,如果是男方悔婚,女方不退還彩禮;如果女方悔婚,女方應退還彩禮。其實不然,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第一款規定,“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形,屬于返還彩禮的情形。也就是說,不管是男方悔婚,還是女方悔婚,只要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都應該退還彩禮。
那如果悔婚,哪些彩禮應該退還?司法實踐中,彩禮中除金錢部分需要返還外,有些實物也需要返還。比如金銀首飾、交通工具、家電等耐損消費品,一般在考慮合適損耗后,可以列為返還的財產范圍。但是對于衣物、化妝品、煙酒、食物等容易消耗的物品,已經消耗的,可以不列入返還的財產范圍。至于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雙方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確定。
此外,一方不退彩禮還可能涉嫌拒執罪被立案。據中國法院網此前報道,2016年,福建省政和縣某村村民魏某,因為拖欠他人彩禮拒不返還,被政和縣人民法院以涉嫌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大家常說的拒執罪全稱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313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老賴”入刑絕不是一句玩笑,法庭上達成和解,出了法庭就不認賬,玩失蹤、轉移財產,法律不是兒戲,小心“耍小聰明”可能會讓你秒變“階下囚”。
所謂,好聚好散,相識就是緣分,
成不了一家人,但也不至于成冤家,
否則,法律也不會放過你的!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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