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2018-06-29 10:44:06
近日,煙臺市物價局、煙臺市財政局和煙臺市教育局聯合下發《關于市直機關幼兒園等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山東省定價目錄》有關規定,結合煙臺市實際,將煙臺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市屬有關部門和省以上及外地駐煙單位各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至2020年6月30日。
床上用品費收費標準按實際進價收取
關于保教費的收費標準,《通知》提到,全額財政撥款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省級示范性幼兒園400元/生·月,市級示范園360元/生·月,縣級一類園300元/生·月,縣級二類園240元/生·月,其他園190元/生·月。
差額財政撥款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省級示范性幼兒園480元/生·月,市級示范園432元/生·月,縣級一類園360元/生·月,縣級二類園288元/生·月,其他園228元/生·月。
無財政撥款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省級示范性幼兒園520元/生·月,市級示范園468元/生·月,縣級一類園390元/生·月,縣級二類園312元/生·月,其他園247元/生·月。
省級十佳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可在同類別幼兒園收費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不超過15%。
伙食費和校車接送費收費標準由幼兒園按不盈利原則與幼兒家長合同約定;意外傷害保險費、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收費標準按保險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床上用品費收費標準按實際進價收取。
值得一提的是,芝罘區、福山區、萊山區、牟平區、煙臺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昆崳山自然保護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教育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整月未到園,保教費、住宿費按30%退費
辦理幼兒入園手續后,保教費、住宿費按月收取,如按季度或學期收取,必須征得幼兒家長同意;伙食費、校車接送費按月收取;意外傷害保險費、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收取;床上用品費在幼兒入園時一次性收取。
幼兒因自身原因不能入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月計退。其中,整月未到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30%退費;累計在園時間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總天數一半(含)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15%退費;累計在園時間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總天數一半的,不退費。
幼兒因幼兒園放假等原因不能入園的,幼兒園不得收取該時間段的保教費、住宿費。
不得以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收費用
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入園押金等其他費用。
幼兒園在新生入園時,要以合同約定的方式與幼兒家長簽訂協議,明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等內容。
幼兒園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幼兒園性質、辦園類別、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價格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通訊員 煙佳 記者梁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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