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7-29 17:25:07
7月20日,一筆22萬元民生綜合保險“特殊”賠款經(jīng)濰坊市民政局見證,轉付給保險受益人、因見義勇為而身故的農(nóng)民李樂其的親屬李錫芬。這是山東見義勇為者首獲民生綜合保險救助賠償,也是山東保險業(yè)深入推動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推動見義勇為救助法制化社會化的一個嶄新舉動。
李樂其是濰坊市下轄安丘市景芝鎮(zhèn)吳家莊村村民。2017年8月10日下午,李樂其和同村李漢政一起去村邊河段玩耍。李漢政不慎掉入河里,李樂其立即下河救人并同時大聲呼救。附近乘涼的村民周芹聞訊馬上找來村民吳術起參與施救。當吳術起和李樂其一起把李漢政救上岸、吳術起再次拉救李樂其時,李樂其已經(jīng)沉入河水里不見了。待隨后趕來的公安民警和村民將李樂其打撈上岸,李樂其已無生命體征。
“事發(fā)后,作為濰坊民生綜合保險的方案設計者和濰坊市民政局保險顧問,我們一直密切關注此事的后續(xù)事項:一是李樂其的行為能否認定見義勇為;二是見義勇為人員的撫恤救助補償金,能否及時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江泰保險經(jīng)紀山東分公司總經(jīng)理王紅向記者介紹。
記者了解到,以往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和救助,主要依靠國家及各地的見義勇為基金會。由于募集資金不足,見義勇為基金會對見義勇為犧牲人員增發(fā)撫恤、為傷殘人員的康復治療提供資助,以及對生活特別困難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及其家屬和子女予以救濟和提供資助等都受到一定限制。而濰坊市民生綜合保險的一個特色條款,就是規(guī)定見義勇為或參與搶險救災的人員(不分戶籍),在見義勇為或搶險救災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導致其遭受人身傷害,其撫恤救助補償金由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這個特色條款有效彌補了主要靠社會捐款組成的見義勇為基金的不足。條款兌現(xiàn)不僅僅體現(xiàn)契約精神,更具有鮮活的社會意義,對意外發(fā)生時或參與搶險救災,保護國家、集體財產(chǎn)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見義勇為者,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撫慰和激勵。這個特色條款首創(chuàng)在濰坊,山東其他城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民生綜合保險方案也都吸納了這個特色條款。
王紅告訴記者,經(jīng)濰坊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濰坊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評定,安丘市景芝鎮(zhèn)吳家莊村村民李樂其的救人行為屬于保護他人人身安全的舍身取義,2018年5月批準授予其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見到有關部門的紅頭文件后,江泰保險經(jīng)紀山東分公司積極幫助賠償權利人收集理賠所需材料,同時協(xié)調(diào)承保機構人保財險濰坊市分公司走理賠綠色通道,快速履行保險責任。
目前,李樂其的人傷損失賠償金22萬元已經(jīng)兌付。山東各地類似保險案件的理賠也在按相關程序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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