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8-02 09:27:08
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當年的案發現場
13年前,他用鐵錘將濟南一煙酒店老板娘砸死,搶劫現金后逃跑;13年后,他在老家因盜竊被抓,陳年命案隨即水落石出。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濟,命案發生過程也 被 重 新 還 原……
2005年1月22日11:00,濟南市中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稱十六里河東河村某煙酒店內一人被殺,店內錢財被搶。民警趕到現場時門開著,死者倒在里屋地上,柜子、墻上有很多血跡。經查,死者吳某,女,系煙酒店店主,當日上午被人用鈍器擊打頭部致死。
民警經過對現場細致勘察以及對死者生前重要關系人逐一排査,未發現可疑人員。案發時現場也沒有目擊者,周邊無監控,案件偵破陷入僵局。“這個煙酒店位于城中村,是安徽池州裝修工集中居住的地方。當時就分析會不會是到年底了,犯罪嫌疑人沒拿到工錢,沒錢回家過年,臨時起意搶劫殺人。”市中刑警大隊民警介紹。
事件一直到了今年才有了轉機。6月初,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刑警支隊通報:兇案現場提取的物證,成功比對安徽省池州市警方剛剛抓獲的一名盜竊嫌疑人陳某林。“6月8日,我們趕赴池州,提審了犯罪嫌疑人。”民警介紹,因為嫌疑人作案多年,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第一次提審時他表現很正常。
隨后,民警圍繞陳某林當年的工作、生活軌跡,并對其家人、親戚進行走訪調査,確認2005年案發時段,陳某林確實在濟南干瓷瓦工。專案組返回濟南后,立即會同十六里河派出所,尋找其當年在濟南打工的工友、房東等關系人。經過一個月的外圍工作,民警再赴池州提審陳某林。
起初,陳某林對民警的提問要么矢口否認,要么裝傻充愣,對案件只字不提,并且刻意避開案發當日,堅稱其當年臘月十二就已返回池州老家。對此,民警認為,如果沒有特殊原因,一般人不會對13年前的返鄉日期能夠記得如此清楚,陳某林欲蓋彌彰的行為恰恰印證了他的可疑。
最終,心理防線崩潰的陳某林徹底坦白了他的罪行。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林,男,46歲,漢族,小學文化程度,安徽省池州市人,無業。據陳某林交待,2005年1月22日,他因十六里河欣欣煙酒店老板娘找給他一張50元假幣,與老板娘吳某發生爭執,隨即用干活用的錘子將其殺害并搶劫現金2000余元。“案發后陳某林返回暫住地,把血衣和作案工具拋棄,連夜回到池州老家。過了一段時間又回到濟南繼續打工。”民警介紹,直到2015年陳某林一直在濟南生活,后因病回到老家。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林已被押解至濟南市看守所,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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