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市政務網
2018-08-06 09:22:08
8月1日,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2017年度擬獎勵資助的頂尖人才人選公示》。
按照《頂尖人才獎勵資助暫行辦法》、《青島市引進培養的頂尖人才認定和獎勵資助實施細則(試行)》,青島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組織開展了2017年度頂尖人才認定申報工作,經組織申報、資格審核、綜合評估等環節,并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了2017年度擬獎勵資助的頂尖人才人選,予以公示。
2017年度擬獎勵資助的頂尖人才人選名單
附:頂尖人才獎勵資助標準
根據《青島市引進培養的頂尖人才認定和獎勵資助實施細則(試行)》,青島市對引進培養的頂尖人才實施以下獎勵資助:
生活補貼獎勵。對新當選和全職引進頂尖人才選擇生活補貼的,每人獎勵500萬元,主要用于頂尖人才本人改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等。經認定后,按照20%、30%、50%的比例,在三年內逐年發放。
勞動報酬資助。對柔性引進頂尖人才勞動報酬資助,每年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給付的勞動報酬(以《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為依據)的一定比例給予其資助,單人最高資助額不超過200萬元。具體資助標準為:
(一)勞動報酬在10萬元(不含10萬元)以下的,資助1萬元;
(二)勞動報酬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20萬元(不含20萬元)以下的,按勞動報酬的15%資助;
(三)勞動報酬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50萬元(不含50萬元)以下的,按勞動報酬的20%資助;
(四)勞動報酬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按勞動報酬的30%資助。
培養單位獎勵。對新當選頂尖人才培養單位,一次性獎勵300萬元,主要用于人才培養、科技研發等事項。
按照從新、從優、從高的原則,頂尖人才生活補貼獎勵、勞動報酬資助與其他市級人才一次性政府補貼和配套資金支持不重復享受。
對柔性引進的頂尖人才改變引進方式,經認定為全職引進的,獎勵資助額度累計不超過全職引進頂尖人才生活補貼獎勵標準。
來源:青島市政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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