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8-08-13 20:05:08
原標題:德州火車站非機動車停放收費遭質疑 回應稱經物價部門批準
位于德州火車站北側的非機動車停車區
火車站北側非機動車停車區的貼有收費公示牌
收費公示牌明確了各類車輛收費標準
停車區工作人員出示的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
大眾網德州8月12日訊(記者 翟巖)日前,有市民撥打大眾網德州頻道新聞熱線0534-2778800反映,自己前不久到德州火車站北側非機動車停放區停放電動車,發現該停車區收取停車費,他認為這里屬于公共區域,質疑收費不合理。
該市民告訴大眾網記者,前幾天,他騎電動車來德州火車站買火車票,剛準備把電動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停放區,就被入口的工作人員叫住收費,“我就買張火車票就出來了,用不了多長時間,就管我要一元停車費,這里不是公共場所嗎,憑啥收費。”該市民懷疑此處停車收費未經物價部門核定,屬于亂收費。
無獨有偶,大眾網記者發現,有不少市民反映德州東站、火車站、汽車站等公共場所周邊的停車處存在收費現象,質疑其收費合理性。
8月12日,大眾網記者來到德州火車站北側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出入口果然有工作人員正在收取停車費。 當大眾網記者問停車怎么收費?該停車處工作人員說,場內只限非機動車輛和摩托車停放,自行車按次收費為0.5元/次,按天為2元/天;摩托車、電動車、變速車收費標準為1元/次,按天為3元/天;超過12小時低于24小時按天收費。當大眾網有記者問及是否可以出具發票,工作人員出示了一本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每張發票聯面額為2元,并蓋有一家物業公司的發票專用章。
“我們都是按公示的價格收費,絕對沒有亂收費。”對于收費價格是否符合規定,該工作人員告訴大眾網記者,非機動車停放區的收費標準是物價部門定價,且已經按規定向社會公布,并不違反規定。
大眾網記者在現場看見,整個非機動車停放區占地不大,不足200平米,場內停放了不少電動車和自行車,墻上貼有一塊藍色的非機動車露天停車場收費公示牌,發證機關為德州市物價局,收費類別和收費標準和現場工作人員收取標準一樣。公示牌上的收費依據是德州市物價局備[2018]2號文件執行。
隨后,大眾網記者向物價部門了解情況,物價部門工作人員稱,按照國家和省最新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政策,結合德州市實際情況,德州市物價局會同德州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部門,于2016年8月1日出臺了《德州市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其中,汽車站、火車站等配套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城市道路停車泊位,醫療、文化、體育、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機構、公益服務場所配套停車場和占用公共資源的停車場,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游景區(點)等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配套停車場等實行政府定價。商場、酒店等場所停車場,具體收費標準由其經營者自行確定。市民如遇收費方面的問題,可向物價部門反映。
此外,大眾網記者查詢得知,早在2016年11月16日,德州市物價局明確了德州市汽車客運中心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以及高鐵德州東站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按照規定,德州市汽車客運中心停車場若采取計次收費方式,小型車、中型車、大型車收費標準分別為每次2元、3元、4元;若采取按天收費方式,三種車型收費標準分別為每天10元、12元、14元;摩托車、電動車、變速自行車按次收費,每次為1元;按天收費,每天為3元。其他自行車按次收費,每次0.5元;按天收費,每天為2元。高鐵德州東站地下停車場實行計時收費,停車30分鐘(含)之內不收費;停車超過30分鐘、不超過1小時按2元收取,超過1小時按2元/小時累計。連續停車,每天最高收費不得超過20元。同時,根據規定,軍車、執行公務的警車及殘疾人駕駛的專用車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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