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8-08-18 10:05:08
山東琦泉平陰生物質發電廠控制室 記者郭堯 攝
前些年每到夏收或秋收季節,上空總彌漫著一些煙霧,這是因為周邊農村豐收,農民焚燒農作物秸稈、樹葉、垃圾等生物質材料產生濃煙,飄到濟南。為制止這種行為,基層政府工作人員往往需要晝夜值班,不得停歇。
“堵”不如“疏”,如果把這些生物質材料收集起來焚燒發電,不僅能增加農民收入,同時還能減少污染,可謂兩全其美。總部位于濟南的山東琦泉能源集團(以下簡稱“山東琦泉”)就是這么做的,目前已在全國投資運營7個生物質電廠,其中兩個在濟南。
如今,這家符合環保趨勢、前景被看好的企業卻遇到困難,自稱“流動資金吃緊”。山東省發改委在該企業專項調研報告中也用上了“資金鏈條迫近斷裂,甚至存在破產風險”的預警。其間究竟發生了什么?
離不開補貼的扶貧環保明星
提起山東琦泉,普通人可能并不熟悉,但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可是大名鼎鼎。它是山東省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點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循環經濟示范企業、生物質供熱示范企業……山東省發改委公布的資料顯示,這是一家“山東省扶貧攻堅先進單位”,它收購秸稈,每年間接增加農民收入近十億元,相當于解決30萬貧困人口就業。
山東琦泉相關負責人趙女士介紹,在生物質發電領域,山東琦泉位列全國第三位,所擁有的電廠總裝機容量達到33萬千瓦,每年可處理農林廢棄物36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450萬噸,相當于植樹2.5億棵。“目前,我們業務范圍涉及全國6個省14個地市,正運營著7個生物質電廠項目。其中兩個電廠在濟南,分別位于平陰縣和商河縣。”
近日,記者探訪其平陰項目,發現大量農作物秸稈堆積,一些已經粉碎的人民幣正待焚燒發電。趙女士介紹,集中焚燒相比農民分散焚燒,會減少很多污染。
只是,這個環保企業之所以能存活,很大程度上要靠國家“電價補貼”。“不補貼不行啊。”趙女士說,企業剛起步時,每發一度電成本五六毛錢,而居民用電價格才五毛五,沒有補貼,企業不可能有今天。
據了解,我國為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2006年開始“電價補貼”,具體到生物質發電廠,賣給電網的價格為0.75元/度,其中0.38元由國家補貼,電網只需要掏0.37元,這一價格恰好與煤電廠賣給電網的價格相同。
1.6億元“該給沒給”只能自救
目前,山東琦泉總共有三個項目獲得“電價補貼”資格,分別是平陰和商河各一個,貴州一個。“按照我國《可再生能源法》,只要獲得了補貼資格,每發一度電,國家都要給補貼,每月結算一次,就像人們每月交一次電費一樣。”趙女士拿出法條,介紹項目補貼的合理性。
只是,一旦補貼政策難以為繼,這類企業從電網拿到的費用還不足以抹平發電成本,企業勢必會遭遇經營困境。山東琦泉就陷入了這樣的困境。
截至今年6月底,濟南平陰項目的“電價補貼”已經拖了6個月未到位,商河項目和貴州項目則已經拖了12個月,共計1.6億元。對此,山東省發改委7月份專門針對山東琦泉進行調研,形成一份報告報送國家能源局。
該給的錢沒給,山東琦泉承壓,其實它還有更大的壓力。今年6月初,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等部門公布《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顯示,山東琦泉目前正在運行的其他四個項目,沒有入圍目錄,也就是沒有獲得“電價補貼”資格。
這份目錄只收錄了2016年3月份之前的項目,而山東琦泉這四個項目,都是在這一時間點之后才運行的。“其實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項目發電就應該給補貼,如果把這四個項目也算進去,欠我們的補貼款還得再增加8個億。”趙女士說。
記者注意到,山東省發改委調研報告也引用這一數字,同時還寫明補貼資金不到位所引發的系列嚴峻問題:“‘電價補貼’不到位,且已經建成項目遲遲未納入補貼目錄,導致銀行避險抽貸,企業流動資金嚴重匱乏、資金鏈條迫近斷裂,再過半年如果補貼資金還不到位,企業有破產倒閉風險。”
“企業目前還能正常運轉,只是流動資金吃緊。”趙女士列舉了系列連鎖反應:正在建設的項目進展變慢;新項目可能暫緩;支付給農民的秸稈款,賬期從三天延長到一個月……
資金不到位,企業只能開展自籌,將拖欠的補貼資金作為基礎資產抵押,在內部發行燃料債券,從董事長到普通員工,每人認購500萬元到5萬元不等,全部用于購買燃料,支付農民的秸稈款。
有望與煤電企業“直接交易”
只是,這種自救措施能維持多久呢?山東省發改委在調研報告中表示,在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質發電不同于光伏、風電,它兼具環保、民生屬性,與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息息相關,建議國家相關部門能盡快“把該發的錢先發了”,以緩解企業困境。
一些人也在擔心,如果補貼遲遲發不下來,企業停產,農作物分散焚燒現象可能又會再現,城市煙霧再起。
事實上,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拖欠已成普遍現象。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份,我國補貼資金缺口已超過1200億元,其中光伏、風電領域拖欠最為嚴重。
對此,山東琦泉政策研究室工作人員介紹,究其原因,主要是補貼資金來源于煤電廠的電價附加,煤電廠每發一度電都要拿出1.9分錢交給政府,政府再補給可再生能源企業。但是目前,政府從煤電企業收繳這筆錢很難,一些企業自備電廠不交,很難監控;另一方面,我國可再生能源又快速發展,需要補貼的錢越來越多,缺口變大。于是國家開始減少補貼,行業內稱之為“補貼退坡”。2016年之后,相關政策便密集出臺,比如在此前容易發生騙補的新能源汽車、光伏等領域,降低或取消低端續航車型的補貼,同時減少光伏電站上網電價的補貼標準等。
這意味著,被人攙扶著走了十余年的新能源行業,必須嘗試著甩掉拐杖,獨立行走。“隨著技術水平提高,如果沒有補貼,我們現在也能維持盈虧平衡。”趙女士說,只是可能會缺乏利潤,影響企業長遠發展,也會影響農村秸稈回收。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近日表示,目前他們正在制定“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政策,強制煤電企業從可再生能源企業購買綠色電力配額,通過實施綠證交易,實現對可再生能源企業的補貼。
原標題:1.6億元電價補貼“該給沒給” 行業第三的濟企被迫自籌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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