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8-12-03 07:49:12
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濟南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3起涉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李某田等9人、李某興等8人惡勢力團伙案件二審宣判;張某文等1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李某田等9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二審宣判
2018年9月25日,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田等9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宣判,以組織賣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田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40萬元;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刑。宣判后,公訴機關不抗訴,原審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
11月30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回顧:2018年1月至3月,被告人李某田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辦某足療店作為聚集場所,并同時租用濟南高新區的兩處住宅作為賣淫場所,糾集其他被告人短暫培訓后,通過“陌陌”等聊天軟件,組織張某、鄭某等數名賣淫人員,在租用場所或嫖客指定場所進行數百次的賣淫活動,并從中牟利。3月5日晚,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某小區內,被告人李某田等人,因嫖資支付問題兩次毆打劉某某,致其輕微傷,事后又用劉某某手機與其朋友通話,欲勒索錢財。被告人李某田等9人的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敗壞社會風氣,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
李某興等8人惡勢力團伙案件二審宣判
2018年9月25日,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某興等8人惡勢力團伙案,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興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十萬元;判處其他被告人二年六個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違法所得八百九十余萬元,予以追繳。宣判后,公訴機關不抗訴,原審被告人李某興等8人均提起上訴。
11月30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回顧:2013年,在被告人李某興組織、領導下,以對濟南市歷下區龍洞莊轄區內工程進行監督、管理為名,成立了工程協會,逐步形成了以楊某海(另案處理)、被告人王某柱為核心的惡勢力犯罪團伙。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某興在擔任濟南市歷下區龍洞街道辦事處某村民委員會主任期間,組織、領導其他被告人,多次糾集村民,采取堵門、靜坐、強迫停工等方法,強拿硬要、強迫交易,向數個開發商非法強行索要補償款或承攬部分施工項目,獲利金額達890余萬元。2017年4月至5月期間,被告人李某興以解決村民自養地問題為名,多次糾集其他被告人開會預謀,并組織、煽動村民到某公司辦公地靜坐、圍堵。期間,該公司工作人員因被迫翻墻外出導致摔傷;該公司辦公大廈內多家單位無法正常經營,辦公秩序受到嚴重影響,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張某文等1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張某文構成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其他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至九年六個月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2008年12月以來,張某文通過成立某村處理土地合同爭議領導小組,以村民名義向平陰山水公司、安城鎮政府等索要土地補償款,逐步在該村形成了一定影響力。張某文通過詆毀時任村干部有貪腐問題、組織村民向村兩委起哄鬧事等方式,迫使村兩委主要領導于2010年8月辭職。2011年12月,在某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張某文通過非法手段當選該村村委會主任,并以此身份對該村行使管理權至2017年8月。在此期間,逐步形成了以張某文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為達到長期把持某村基層政權及擴大影響力的目的,打著村民自治,為村民維權的幌子,利用村兩委成員的合法外衣,對抗上級黨委政府,阻擾、攔截、辱罵、恐嚇黨委政府工作人員到村里開展工作,隨意毆打恐嚇村民,任意毀壞他人財物,抵制、破壞村兩委換屆選舉,先后糾集部分村民實施了聚眾沖擊國家機關、妨害公務、尋釁滋事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和政治影響。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