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wǎng)
2018-12-28 13:49:12
原標題:買經(jīng)適房可提公積金交首付 明年2月1日起施行
26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支持職工購買本市經(jīng)濟適用住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已簽訂經(jīng)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尚未交付購房首付款的,可申請?zhí)崛”救思捌渑渑甲》抗e金支付首付款,但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應付金額。
根據(jù)通知,職工取得購買本市經(jīng)濟適用住房資格,已簽訂經(jīng)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尚未交付購房首付款的,可申請?zhí)崛”救思捌渑渑甲》抗e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應付金額。按規(guī)定可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售房單位收款賬戶。售房單位應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購房轉賬協(xié)議。
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支持職工購買我市經(jīng)濟適用住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住金發(fā)〔2016〕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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