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
2019-03-14 20:55:03
14日上午9點半,李滄交警在轄區商圈路口繼續整治變道不打轉向燈交通違法行為,一小時查處了三名違法駕駛員,其中一輛出租車在車流中接連變換三條車道,卻不打轉向燈,險些讓后方駛來的車輛擦上。
上午9點4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魯B977T*的灰色別克轎車沿京口路自北向南行駛至商圈四岔口時,向右轉彎不打轉向燈,被交警攔下。駕駛員王某下車后解釋自己著急接孩子,沒來的及打轉向燈,表示以后路上再急的事一定首先遵守交規。王某因未按規定使用燈光受到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
隨后不久,一輛車牌號為魯UT086*的出租車在京口路連續從第三車道變換至第一車道,到路口右拐時才想起來打轉向燈,在路口被交警攔下時,駕駛員齊某某笑著說,我打轉向燈了呀。當交警指出其雖然右拐打了轉向燈,但接連變換三條車道卻沒打轉向燈時,齊某某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接受交警的處罰,作為營運車輛,理應成為遵守交規的模范。齊某某同樣受到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
記者現場還采訪到了跟在出租車后的駕駛員姜女士,姜女士說看到出租車變道不打轉向燈,幸好自己反應及時剎住車,險些擦上。
李滄交警李村中隊民警劉書紅介紹說,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危害大,輕則發生車輛刮擦,重則釀成慘禍。提醒廣大駕駛員無論變道拐彎還是會車,一定要按規定使用燈光,給其他車輛及時有效的提醒,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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