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9-03-29 11:01:03
29日上午,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精神衛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個體心理問題及其引發的社會問題日益凸顯,精神障礙在我國疾病總負擔中位居首位,約占13%。我省18周歲及以上人群精神障礙患病率達到17.56%,其中嚴重精神障礙患病率占1.05%。精神衛生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嚴峻,問題突出。
據了解,《條例》強調精神障礙預防和康復,規定了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醫療機構和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對公民提供心理評估和援助等內容。為進一步提高精神障礙患者的生活質量,幫助其回歸社會,明確了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已經康復的人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創造就業條件,招用精神障礙患者的用人單位按照規定享受相關政策優惠。
為了促進精神衛生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條例》設計了多項保障措施。一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精神衛生工作財政投入力度,建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機制,確保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得到及時救治(第46條)。二是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康復機構(第47條)。三是明確政府應當加強基層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滿足公民精神障礙醫療需求(第50,52條)。四是鼓勵高校設置精神衛生和心理學專業,培養精神衛生專門人才(第53條)。五是要求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強對精神衛生人員的職業保護,提高待遇水平,給予適當津貼(第54條)。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機制,將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保障范圍,按照省有關規定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實施免費救治。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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