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2019-03-29 18:19:03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3月29日訊(記者 李立紅) 因學生違反規定,濟南向日葵藝術學校的老師趙某陽在批評教育過程中,將學生打傷。日前,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對趙某陽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布的判決書顯示,1995年出生的趙某陽具有大專文化程度,是濟南市向日葵藝術學校的老師。
2018年2月7日20時許,在槐蔭區一家賓館的房間內,因學生小趙違反培訓學校規定,趙某陽對其批評教育時,小趙不滿,二人發生爭執、廝打。期間,趙某陽用拳將小趙的鼻部打傷。經法醫鑒定,小趙外傷致雙側鼻骨骨折,其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同年6月7日,趙某陽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在訴訟過程中,趙某陽與小趙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趙某陽賠償小趙經濟損失80000元,小趙請求司法機關不再追究趙某陽的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以趙某陽具有自首、通過賠償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自愿認罪認罰并簽字具結等情節,建議對趙某陽判處免予刑事處罰。
槐蔭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陽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身體健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本案系民間糾紛引起,趙某陽系自首,且自愿真誠悔罪,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此次犯罪系初犯,其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予刑事處罰。2018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趙某陽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