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4-04 08:29:04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康復救助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項目實施效果,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日前制定印發《山東省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康復救助項目管理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救助對象為具有山東省戶籍的年齡18周歲以下,經評估適合人工耳蝸植入條件的重度以上聽力殘疾兒童。救助內容是為符合條件的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產品、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調機以及術后康復訓練補助經費。補助標準為:免費為每名受助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產品1套。手術費1.5萬元/人,包括術前檢查(復篩)、手術及術后第1年不少于4次的調機(含開機)。術后康復訓練費不低于1.5萬元/人/年。對術后在定點機構內集中康復訓練的兒童救助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學年(每學年10個月)。康復訓練經費包括康復訓練、康復評估、家長培訓、康復教材、食宿等費用。
細則還對項目申請,初篩與審批,復篩與手術,術后安置與康復訓練,產品采購、配送與管理等工作流程進行了明確。
在定點服務機構方面,細則規定,定點機構參與項目服務的專業人員須通過中國聽力語言康復研究中心或省級康復機構項目專項技能培訓,達到承擔項目相關工作要求。定點手術醫院由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按照《山東省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康復救助項目定點醫院認定及管理辦法》的要求共同認定。各定點醫院要成立項目工作組,指定項目負責人和聯絡人,與省項目辦簽訂協議,按照先手術、后結算的辦法,在規定資助范圍內不再收取受助者其他費用。
細則要求,省項目辦要按照省財政廳有關要求,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估工作,按時完成項目年度績效報告。通過實地督導檢查、調閱檔案資料、家長滿意度調查等形式,檢查項目實施績效情況。各定點醫院要為每名受助兒童建立檔案,開展術后隨訪跟蹤,做好術后效果評價和項目年度工作報告。省殘聯與省衛生健康委根據項目績效報告(必要時進行實地抽查),對項目整體實施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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