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2019-04-11 09:51:04
濟南一個事關所有車主和司機的《條例》開始征求意見了,這個條例不但牽扯到每輛車的“屁股”,也為將來限購汽車備下了法規依據。有車一族可要瞧仔細了哈!
《濟南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征求意見稿)》已發布。《條例》規定,在用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濟南執行的階段性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不得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污染物。鼓勵、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型和新能源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節能環保型和新能源車型納入政府公務用車優先采購名錄,逐步擴大節能環保型和新能源機動車使用范圍。
《條例》規定,濟南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需要和城市發展規模,采取相應措施合理控制化石燃料機動車保有量,這也就為汽車限購準備了法規依據。同時,濟南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機動車排氣污染程度,及時采取限制機動車通行區域、通行時間、通行車型的交通管制措施。
檢驗機構應當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不得從事機動車排氣污染維修業務。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按照防治大氣污染的要求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機動車進行維修,經維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術后,仍不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維修地對在用機動車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查、抽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抽查抽測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機動車,限期維修并復檢。逾期未復檢合格,不得上道路行駛。
如果機動車出現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污染物、排放檢驗不合格的、逾期未通過復檢,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罰款。
如出現未按照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拆除、閑置、更改等使污染控制裝置失效的;以臨時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的;破壞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情況,將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對其所有人或使用人處五千元的罰款。
嚴管“車屁股”保衛藍天,這是大勢所趨,管住“車屁股”的同時,也要管住汽車數量,對“天下泉城”來說雙管齊下無疑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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