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4-14 07:30:04
魯網4月14日訊 4月13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今年共有144項立法項目納入計劃,其中地方性法規項目89項,省政府規章項目55項。年內擬提請審議《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山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爭取提請審議《山東省不動產登記條例》《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規劃與建設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同時,年內爭取完成《山東省外國人工作服務管理辦法》《山東省小清河保護管理辦法》等省政府規章。
圍繞八大戰略布局立法
據了解,我省今年圍繞服務保障新舊動能轉換、鄉村振興、海洋強省、三大攻堅戰、軍民融合、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區域協調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八大戰略布局,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貼近中心工作的立法項目以及實踐證明已經成熟的改革經驗和改革舉措,將及時上升為地方立法,通過立法形式推動制度創新,鞏固改革成果,破解發展瓶頸。
同時,我省將分期分批對機構改革、上位法修改涉及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作出修改或者予以廢止。同時,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開展涉及民營經濟、軍民融合、外商投資等領域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的清理和修改工作。及時啟動涉及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生態環保和自然資源保護、民營經濟發展、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社會民生、公共服務、科技創新等方面的立法前期工作。
爭取提請審議37項法規
在地方性法規項目方面,山東年內擬提請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13項,分別是《山東省鄉鎮工作條例》《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山東省長島海洋生態保護條例》《山東省人才工作條例》《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山東省海上搜尋救助條例》《山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民族工作條例 (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 (修改)》《山東省測繪管理條例 (修改)》。
抓緊調查研究和起草的地方性法規項目39項,包括《山東省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山東省治理超限和超載運輸條例》《山東省終身教育促進條例》《山東省校外培訓機構條例》《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山東省公證工作條例》《山東省公共圖書館條例》《山東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山東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山東省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山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等。
爭取完成小清河保護管理辦法
在省政府規章項目方面,山東今年年內完成的省政府規章項目8項,分別是《山東省煤礦沖擊地壓防治辦法》《山東省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辦法》《山東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督管理規定》《山東省電子政務和政務數據管理辦法》《山東省農藥管理辦法(修改)》《山東省民商事仲裁規范與發展促進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 (第二批)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決定》。
條件成熟時爭取完成的省政府規章項目24項,包括《山東省外國人工作服務管理辦法》《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山東省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山東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管理辦法》《山東省游艇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小清河保護管理辦法》《山東省動物診療管理辦法》等。
抓緊調查研究和起草的省政府規章項目23項,包括《山東省政府投資辦法》《山東省地熱資源管理辦法》《山東省小清河航運管理規定》《山東省壓煤村莊搬遷管理辦法》《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違法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及舉報獎勵辦法》等。
爭取提請審議的法規(部分)
◎《山東省中醫藥條例》
◎《山東省昆崳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
◎《山東省城鄉垃圾處理條例》
◎《山東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
◎《山東省律師工作條例》
◎《山東省司法鑒定條例 (修改)》
◎《山東省行政復議條例 (修改)》
◎《山東省齊長城保護與管理條例》
◎《山東省黃河條例》
◎《山東省統計管理條例 (修改)》
◎《山東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
◎《山東省電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
◎《山東省信息網絡安全保護條例》
◎《山東省專利條例 (修改)》
◎《山東省宗教事務條例 (修改)》
◎《山東省不動產登記條例》
◎《山東省城市公共交通條例》
◎《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規劃與建設條例》
◎《山東省高新技術發展條例 (修改)》
◎《山東省慈善條例》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修改)》
◎《山東省農業植物檢疫條例》
◎《山東省遺體捐獻條例 (修改)》
◎《山東省森林公園條例》
◎《山東省自然保護區條例》
◎《山東省抗旱條例》(據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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