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19-04-15 20:50:04
位于經七路的一處寫字樓下,停了超百輛電動自行車,其中過半不符合新標。記者 張舒 攝
上個月,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門發(fā)布《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jiān)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今年4月15日后,嚴格按照地方規(guī)定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記者獲悉,目前,山東仍未出臺相關細則,但不少電動自行車銷售人員已經開始“捕風捉影”隨意解讀新政。記者 張舒
超標電動車仍然在售
4月15日,發(fā)布了1年的新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將正式實施,新國標實施后,將不再允許商家銷售非國標電動自行車。然而,記者走訪多家電動車專賣店發(fā)現(xiàn),不少非國標電動車仍在店中進行售賣,有的還打出了低價促銷的優(yōu)惠活動。
有經銷商表示,因為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速度和續(xù)航能力相對較差,有不少顧客仍然會選擇非新國標車。“國標車重量輕,因為使用鋰電池,所以相對來說續(xù)航里程較短。非國標的車沉一點,重一點,但因為使用鉛電池,所以跑得遠,有勁,關注這種類型的顧客也不少。”
隨后,記者在泉城路、歷山路、經四路、經七路、二環(huán)東路、華信路等周圍聚集了大型商圈的非機動車停車場發(fā)現(xiàn),在此停放的電動自行車中,不符合新國標的車輛占比在50%—70%不等。
“以濟南為例,濟南電動自行車的存量保守估計有400萬輛以上。”一位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相對之前長達19年的舊規(guī),新國標頒布的時間不算長,所以市面上的超標電動車數(shù)量龐大。這個問題是個多年來形成的歷史遺留問題,從趨勢來看,需要一步一步規(guī)范,如何處置這個龐大的存量,有待時間的考驗。”
商家涉嫌隨意解讀新規(guī)
“我們店里有多款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歷城區(qū)華龍路一家新日電動車專賣店銷售人員表示,“今年開始,買符合國標的車的顧客變多了,我們現(xiàn)在也是把這幾款放在店面的顯眼位置,作為主推車型。”
華龍路北段,集中了七八家各類品牌的電動自行車經銷點,記者發(fā)現(xiàn),幾乎所有專賣店銷售人員都表示店內有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銷售,但是樣式和數(shù)量各不相同。不少銷售人員介紹,因為新國標實施在即,許多顧客在挑選電動自行車時,會直接選擇新國標車。不過,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在銷售方面,部分電動車商家涉嫌隨意解讀新國標電動自行車。
一家松吉電動車專賣店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店內的小車,因為重量都在55kg以下,所以都是新國標電動車。然而記者發(fā)現(xiàn),商家口中所說的這些小車,很多都不符合新國標。根據2018年5月份發(fā)布的新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必須有腳蹬,但店主介紹的好幾款都是不帶腳蹬的踏板款式。
除了腳蹬問題,在速度方面,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在電驅動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每小時。而多數(shù)商家口中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時速都高于25公里。
山東目前未出臺具體細則
根據《意見》要求,新國標實施后,電動自行車須登記上牌,并上傳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未實施登記上牌管理的省(區(qū)),要提請省(區(qū))政府盡快建立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制度。同時各地應按照新國標要求,嚴格把控登記上牌標準。
對此,記者電話咨詢了山東省交警總隊,“目前還沒接到掛牌的具體細則,如果收到相關信息,(山東)省車管所會盡快公布。”
盡管具體細則還沒出臺,但不少電動自行車專賣店的銷售人員卻已經對新規(guī)做出了種種解讀。“國標車能掛牌,不是國標車的可以先辦理臨時牌”,“臨時牌照可以用3年”,“國標車不用掛牌,非國標車才需要掛牌”,“非國標車也不用掛牌,摩托車才需要掛牌”……記者走訪了多家電動自行車專賣店,對于能不能掛牌,幾乎每個專賣店的員工給出的答復都不相同。
一家綠園專賣店的員工告訴記者,他們店里的四五款電動自行車都能掛牌,而且是“立馬就能掛牌”,同時,他們還可以提供代辦業(yè)務。那么,事實是否如店員所說,前腳買了車,后腳就能在車管所掛上車牌呢?記者獲悉,濟南車管所目前還沒接到要掛牌的通知。
超標電動車上路更需守法
新修訂的《規(guī)范》廢除了長達19年的舊規(guī),隨著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日期的到來,不少電動自行車的車主感到恐慌,一旦騎著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上路,會不會被交警查處?
記者從山東交警部門獲悉,目前并無4月15日開始統(tǒng)一取締或者查處超標二輪電動車的集中行動。根據《意見》要求,新國標開始實施后,電動車商家將不允許售賣非國標電動自行車。而對于家中既不符合舊標準也不符合新標準的在用電動自行車,則會設置過渡期,發(fā)放臨時號牌。但臨時牌的具體有效期限,須各地根據情況自行制定方案。記者查詢得知,自2018年5月,新國標發(fā)布以來,北京、山西太原、浙江嘉興等全國多個地方都出臺了電動車登記上牌管理辦法,而在省內菏澤等地也出臺一定的實施細則,在過渡期方面,臨時牌的時效均大致控制在2到3年。
所以,目前市民家中不符合新國標的存量電動自行車,新規(guī)實施后,暫時仍可跟以前一樣騎行。不過,騎車人需要注意的是,上路騎行必須遵紀守法,不闖紅燈、不逆行、不亂道行駛。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交警部門沒有集中取締、查處超標二輪電動車的工作安排,但并不意味著這部分車輛就天然合法。在現(xiàn)實中,一旦發(fā)生涉及電動車的一般交通事故,交警部門會委托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對車輛性質進行鑒定。目前市面上多數(shù)電動車的鑒定結果,一般多會歸類為機動車。按照政策要求,超標電動車屬于機動車范疇,車輛需要上牌,騎車人需要有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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