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5-31 14:50:05
齊魯網5月31日訊 記者從煙臺交警部門了解到,5月30日,煙臺高速交警支隊海陽大隊查處一起酒后駕駛的嚴重違法行為。 30日零點48分,海陽執勤民警在威青高速執行夜間巡邏任務,當沿青島方向巡邏至威青高速106KM處時,發現一輛白色轎車在低速行駛,在利用喊話器對其提醒后,該車輛加速駛離,夜晚高速路況復雜,民警擔心該車存在安全隱患,便跟隨其后“護送”行駛,過了5分鐘左右行駛至107KM處時,民警突然發現該車輛行駛軌跡詭異,左右變換車道且速度越來越慢,見此情況執勤民警懷疑駕駛員酒駕或者毒駕,當即利用喊話器要求該車輛跟隨警車駛離高速,此時駕駛員一腳剎車將車停在了高速公路行車道上。見狀,執勤民警立即對其喊話,要求駕駛員將車輛移至路邊,隨即對其身份、車輛信息展開調查,檢查中發現該駕駛員一身酒氣,經詢問駕駛員承認喝了酒。民警決定將其車輛及人員帶回大隊再對其進行處理。
凌晨1時03分,民警采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該車輛駕駛員進行測試,結果顯示該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5mg,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在證據面前該駕駛員對自己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該駕駛員稱,因為自己閨女在萊西上高中,犯錯被老師批評后一跑了之,孩子找不到了,自己這才連夜開車準備過去,大晚上的對路況不熟,這才走走停停。
最終,民警對駕駛員予以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以及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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