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9-06-12 10:00:06
近日,東莞市發文稱“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給期盼共享電動自行車的人們潑了一盆冷水。像東莞一樣,很多城市對共享電動自行車持“不鼓勵”“不支持”的態度,有的城市甚至對已經投放的共享電動車實施叫停措施。
交通運輸部在《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也已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然而,市場對放開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呼聲一直很強烈,一些城市也進行了嘗試。在濟南,長清大學城部分高校校區里面已經有了共享電動自行車的身影,為其全面推廣提前做了試驗。
今年4月,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實施,將“電動自行車”和“超標車”做了一個切割,讓共享電動自行車看到了“打破禁令”的曙光。近日,全國共享電動助力車系列標準編制啟動會召開,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聯合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依托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標準化委員會,開展共享電動助力車相關團體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制訂工作,引領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這讓期盼共享電動自行車上市的人們再一次燃起了希望:新國標的出臺給共享電動自行車上市提供了可能,或許不久后,合規的電動自行車也能在更多城市走上“共享”之路。
多城市“不鼓勵”
“濟南長清的一些高校里就有共享電動自行車,但它們只能在校區運行,一旦你騎出預定的區域,工作人員就得馬上運回去。在濟南市區,不少企業早就嘗試推出共享電動自行車,但無法通過主管部門的審批。”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濟南目前“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其實,不單單濟南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和太原、桂林等二三線城市均持這樣的觀點。有的城市態度明確,像東莞一樣“不支持”;有的城市態度稍緩和,表示“不鼓勵”;有的城市則留了個希望,表示“暫時不發展”。與共享自行車清一色的歡迎態度不同,共享電動自行車從一面市就遭遇坎坷,在有些城市甚至上市后被“拿下”,讓滿心期盼的市民白歡喜一場。
交通運輸部對待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態度也非常明確,在《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之所以作出這樣的決定,是因為共享電動自行車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數未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培訓,加上電動自行車自重大、速度快,發生事故會帶來較大傷害和損失;火災安全隱患突出,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存取點充電、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影響電池安全,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正是因為電動自行車超標準、易發生事故、有火災隱患、安全風險高、電池有污染這“五大罪狀”,讓主管部門對共享電動自行車投了反對票。
市場呼聲強烈
“共享自行車解決了我們‘最后一公里’的交通問題,確實非常方便。可市民在平時的工作生活中,除了需要共享自行車的方便之外,也希望它能更快捷,看到東營、淄博等城市有了共享電動自行車,就希望濟南也能引進。”在某國有大型企業工作、經常出差的李先生這樣說。
像李先生一樣,騎慣了共享自行車的很多市民,對其方便“贊不絕口”,又對其費力的現狀稍有不滿。在這種情況下,解決了動力問題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就成了市民期盼的對象,他們迫切希望濟南能夠鼓勵電動自行車“共享”。
“電動自行車現在問題確實很多,速度快,易出車禍,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成為‘馬路殺手’,給人們帶來很多安全隱患,但這主要是電動自行車超標嚴重帶來的后遺癥。你看看好多電動自行車,雖然名義是自行車,但實際和摩托車已經沒有什么區別,時速四五十公里是平常事,已經可以算是機動車了。有了這些超標車混在其中,必然會給人們形成一個不好的印象:電動自行車容易出事。”家住市中區的王先生認為,“如果嚴格限定電動自行車的時速和重量,比如保持在時速20公里左右,成為低速助力車,那通過共享方便市民就會成為可能。”
記者從幾家共享單車企業了解到,共享電動自行車一經推出,就非常受市民歡迎。一家企業相關負責人稱,他們早就注意到電動自行車超標的問題,推出時速慢、車體輕的共享助力自行車,獲得了部分城市的審批,成功進入了市場。希望濟南也能對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分類考察,讓好的產品早日面市服務市民。
標準編制啟動
“其實,大家對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強烈期待,源于今年4月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實施。它規定什么樣的電動自行車是符合規定的,什么是超標的,這就給了人們想象空間:符合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可能會按自行車對待,用它們來實現‘共享’成為可能。”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說。
根據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如此一來,主管部門擔心的安全、超標等問題就能得到有效控制,從而給共享電動自行車進入各大城市掃清了障礙。
近日,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等單位啟動共享電動助力車系列標準編制工作,更讓人們看到共享電動自行車上市的希望。一些代表表示,此次標準制定的中心思想是通過限速、限重、具備腳踏騎行功能等具體要求區分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屬性,保證各類車輛在所屬的道路環境中安全運行;通過此次系列標準的發布,加強共享電動自行車與城市管理的協作,有助于電動自行車從車身科技化到車輛管理科技化,有助于政府監督車輛合規與安全。
業內人士表示,對政府而言,共享電動自行車運轉效率高于私人電動自行車,以高效利用代替低效閑置,可有效抑制民用電動車增量。此外,國家管控幾家共享電動自行車公司,相比較管控無數用戶的個人私有電動車更方便,這或許是長期以來電動自行車難以管控、秩序混亂難題的新解題思路。
從安全角度來講,共享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換電,配備專門運維人員監管,讓電動自行車充電規范化和標準化,可以避免用戶在家里、小區中充電的消防安全等問題,有效降低城市電動車電池隱患。從這些角度來分析,共享電動自行車有很多優勢。
目前,共享電動自行車有很多品牌,像“小蜜單車”“電斑馬”“7號電單車”“哈啰助力車”等,在不少中小城市已經成功上市。其中,有一些車輛是符合新國標的,比如時速20公里左右,重量也不過40公斤。當然,也有超過新國標的,時速甚至能到四五十公里。
從現在情況分析,隨著新國標的實施和共享電動助力車系列標準編制完成,電動自行車的標準會越來越清晰。符合新國標的共享電動自行車,解決了安全之憂,有望成為各地鼓勵和支持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不少已經有共享電動自行車蟄伏的城市,比如濟南、北京等,有望迎來“破冰之旅”。
原標題:標準編制啟動 市場呼聲強烈 共享電動自行車有望在濟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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