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12-03 08:49:12
◆兩級清單外企業持照即可經營 ◆清單將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證照分離”改革是破解“準入不準營”的重要舉措。近日,省政府印發《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12月1日起,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青島、煙臺片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要求各有關市、各部門嚴格實施中央層面以及省級層面設定的“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兩個清單之外,不得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
“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行兩級清單管理,除前期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我省已全面取消許可的事項外,要嚴格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確定的改革方式、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抓好落實。省級層面清單共12項,涉及城市供水經營許可證頒發,污水處理企業經營許可,漁業港口經營許可,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等。我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將依法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按照《實施方案》,企業登記機關在登記注冊中將統一標識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嚴格規范登記經營范圍,明確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通過省統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向許可審批機關推送企業登記信息。許可審批機關將對應的許可結果信息及時推送至企業登記機關。
同時,分類落實行政許可改革要求。直接取消審批和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任何部門不得變相許可,政府采購不得將許可證件作為必要條件或評分事項。備案事項原則上要納入“多證合一”管理,與企業登記信息一并采集,當場辦結。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審批機關須提供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許可條件、監管規則和承擔的法律后果,對企業作出承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地方承接后可更加便捷高效辦理的,應依法依規將審批權限下放或委托給濟南、青島、煙臺自貿試驗片區有關主管部門。有總量控制要求的事項,相關部門需半年公布一次總量控制條件和存量情況。各級各部門在實施中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確定的分類改革原則和要求,鼓勵實施創新舉措,不得降低標準,嚴禁搞變通。
此外,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于審管分離的許可事項,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現“無事不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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