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1-04-22 07:31:04
原標題:青島出臺新文件 城市更新可以跨片區“組團”建設
來源:青島日報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王冰潔
本報4月21日訊 今天,《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見》正式印發,成為我市出臺的首個針對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統性政策文件。《意見》強調,堅持城市功能完善、產業空間拓展、土地集約利用、市民方便宜居四個目標,從總體要求、城市更新實施范圍、方式和策略、規劃和計劃、城市更新相關配套政策及組織保障等方面全面作出安排,將有效推進我市城市更新各項工作扎實穩妥開展。
城市更新是指對建成區內歷史城區、老舊小區、舊工業區、城中村等片區,通過綜合整治、功能調整、拆除重建等方式進行改造的活動。
推進城市更新行動,離不開一整套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實施方式和策略。《意見》提出了三種更新方式,分別為綜合整治、功能調整、拆除重建。其中綜合整治包括改善消防設施、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沿街立面、環境整治,海綿城市建設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內容,但不改變建筑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功能調整則是改變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但不改變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體結構;拆除重建是在通過其他方式難以實現城市功能與環境改善的情況下,拆除現狀建筑物重新進行開發建設。
對于社會各界關注度比較高的多個城市更新場景,《意見》也明確了差異化的更新策略。聚焦歷史城區,要按照文物保護法、風貌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落實歷史文化保護控制線,保護好歷史文化資源,嚴格控制新建建筑體量、高度和形態,延續歷史城區總體風貌格局,通過功能調整、提升,激發城區活力;針對老舊小區,要嚴禁大拆大建,采取漸進式、精細化的微更新,通過修繕房屋建筑、完善基礎設施、增加開放空間等,提升社區環境品質。
舊工業區則要按照產業發展和布局規劃要求,落實工業區塊控制線,嚴控工業用地擅自調整用途,穩定和保障工業用地規模比例,滿足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發展空間。允許適度配套必要的生活和生產服務設施,體現產城融合。此外,城中村的更新要通過優化空間結構、轉換集體建設用地性質、完善設施服務等方式,將城中村改造為城市社區或其他功能空間,實現其向城市的有效融入。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鼓勵將老舊小區與相鄰的舊廠區、城中村、危舊房改造和既有建筑功能轉換等項目捆綁統籌,做到項目內部統籌搭配,實現自我平衡。有條件的,也可將城市更新項目與不相鄰的城市建設或改造項目跨片區組合,實現資金平衡。
此外,還提倡探索“工業+科研”“工業+公共服務”等功能適度混合的土地利用政策。同一宗土地兼容兩種以上用途的,依據不同用途分別確定土地價格和供應方式。主用途可以依據建筑面積占比或功能重要性確定。鼓勵產業鏈龍頭企業、行業骨干企業將工業用地調整為商務金融用地建設企業總部,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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