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教育部網站
2021-04-30 09:03:04
原標題:山東省昌樂縣創新督學工作機制 推動縣域教育高質量發展
來源:教育部網站
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充分發揮教育督導職能,扎實推進督學隊伍體系建設,創新督學責任片區設置、完善督學工作機制、嚴格督學選聘和管理、提升教育督導權威,為推動縣域教育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創新“城鄉+學段”責任區設置模式。片區劃分上,兼顧行政區域和學校類別,將全縣劃分為五個督學責任區,每個責任區涵蓋縣直學校和鎮街學校,形成五大督學責任區齊頭并進、各級督學統籌協作的管理模式。督學配備上,縣教體局黨組成員分別任督學責任區主任,每個督學責任區配備13―14名責任督學,每兩名責任督學和1名學校兼職督導員組成駐校督學工作站,實行片區化運作。工作成效上,全面推進掛牌督導工作,以督學公示牌向社會公布督學信息、鎮街、投訴電話等,努力構建社會廣泛參與、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學監管與服務體系。
建立“四個一”責任區工作制度。推行“每月一份清單,每月一輪督導,每周一次例會,每周一份簡報”工作制度。每月一份清單,即每月督導前根據年度重點工作和上級安排的急難險重任務形成工作清單,如開學工作準備、春季衛生防疫、夏季防溺水、秋冬季安全防火、疫情防控等。每月一輪督導,即各督學責任區每月完成一次對轄區內學校(幼兒園)的全覆蓋督導,按照工作流程,入校會診處方。每周一次例會,即責任區主任每周召集一次督學會,了解責任區內工作進展、亮點和問題;將督學責任區工作作為每周教體局黨組會議常設議題進行部署調度。每周一份簡報,即每周形成一期督導工作簡報,分設“縣級要情、責任區動態、基層傳真”三個板塊進行工作展示、做法推介,并報送縣領導,為縣委縣政府教育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構建責權利相統一的責任區考核機制??h政府出臺《責任督學考核辦法》,建立責任督學述評制度,將愛崗敬業、能力水平、履職情況、工作紀律、督導結果等情況納入積分制考核,對優秀責任區督學進行通報表揚,并在評優晉級時予以傾斜。同時,充分保障責任督學工作權利,把責任督學的督導意見作為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據,對于責任督學提出的共性問題和意見建議,及時提報縣教育督導委員會研究解決。賦予責任督學在學校表彰獎勵、干部任用、職稱評聘等方面的建議權,增強督學工作權威性。對群眾反映強烈、投訴較多的學校,責成責任督學駐校督導,零距離感受學校的日常工作狀態,全方位檢查學校的各項工作,幫助學校發現教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整改到位,推動縣域教育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群眾教育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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