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2021-07-16 06:24:07
原標題:駕齡最低僅1年,最高21年!這4人都因這一原因被終生禁駕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15日訊 今天,市公安交警部門公布了2021年第7批終生禁駕人員名單,有4人被終生禁駕。這4名駕駛員中,駕齡最低取得駕證僅1年,最高駕齡達21年,都是因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依法判刑并終生禁駕。
據了解,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后,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
駕駛人被處以終生禁駕處罰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若被終生禁駕后仍開車上路,駕駛員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內的處罰。
案例一:男子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終生禁駕
2018年12月20日6時23分許,城陽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發時,劉某駕駛魯B17X**小型面包車沿城陽區源福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萃元路路口北約150米處時,將由東向西步行的張某撞倒,造成張某受傷嚴重。肇事后,劉某駕車逃逸。當日下午,劉某迫于壓力到城陽警方投案。行人張某被鑒定為重傷一級。
據相關規定,劉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劉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隨后,被城陽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最終,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被終生禁駕。
案例二:男子駕車逆向行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被終生禁駕
2019年6月22日14時5分許,張某駕駛車號為遼PQ94**號三輪摩托車沿城陽區繡城路由南向北在路中心雙黃線西側逆向行駛至城子建材市場處,在超車過程中,與駕駛二輪電動車順行左轉的宋某相撞,造成宋某受傷嚴重。肇事后,張某駕車逃逸。次日,張某迫于壓力到城陽警方投案。駕駛人宋某被鑒定為重傷二級。
據相關規定,張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隨后,被城陽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最終,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被終生禁駕。(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