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
2021-07-30 18:25:07
原標題: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第三批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來源: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組織開展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持“快準嚴”理念,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集中優勢兵力,精準重拳出擊,依法嚴查嚴辦違法案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有效震懾違法犯罪行為。現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一、濟南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經營以假充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假鴨血”案
根據媒體提供的線索,濟南市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迅速行動,對生產“假鴨血”的“黑窩點”及使用“假鴨血”的餐飲單位聯合開展執法檢查。檢查發現,“黑窩點”使用雞血冒充鴨血,加工成鮮鴨血,銷往餐飲單位,由餐飲單位將“假鴨血”直接作為火鍋菜品或加工成毛血旺等菜品進行銷售。同時,涉案產品山梨酸及鉀鹽含量檢測結果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2021年6月,濟南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山東唐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餐飲單位作出頂格處罰,處罰沒款合計190.96萬元。
公安部門對涉嫌犯罪的1家“黑窩點”及13家使用“假鴨血”的餐飲單位立案處理,對17名涉案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本案中,生產“假鴨血”的“黑窩點”條件惡劣、隱蔽性強,除以雞血冒充鴨血外,還超范圍添加山梨酸及鉀鹽,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行動,持續深化行刑銜接,重拳出擊、嚴格執法,全面消除安全隱患,持續釋放震懾打擊效應。
二、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膠州市愛梅肉食店經營含“瘦肉精”的羊腿肉案
根據省局監督抽檢結果,膠州市愛梅肉食店經營的羊腿肉檢出克倫特羅(瘦肉精),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經營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克倫特羅)的肉類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涉案該批次羊腿肉貨值金額972元。2021年6月,青島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沒款合計11.91萬元的行政處罰。
克倫特羅是最常見的“瘦肉精”之一,動物體內殘存的“瘦肉精”對人體危害很大。為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我國全面禁止食用動物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否則,將依法予以嚴懲。
三、東營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佗景堂健康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根據舉報,東營市市場監管局對山東佗景堂健康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經營的固體飲料進行執法檢查。經查,山東佗景堂健康產業開發有限公司經營的“人參黃精玉竹”“葛根決明子”兩種固體飲料添加化學藥物成分,涉案貨值330余萬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2021年6月,東營市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法吊銷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董某作出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本案當事人在涉案產品中添加的格列本脲和二甲雙胍是用于降糖的化學藥物,硝苯地平是用于降壓的化學藥物,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嚴禁在食品中添加藥物的相關規定,涉嫌犯罪,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具有嚴重危害。該案跨兩省四市,涉案人員多,鏈條長,危害大,東營市市場監管局與市公安局組成聯合專案組追根溯源,追究了相關企業和責任人員法律責任,及時消除了社會危害后果。
四、煙臺萊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煙臺市非常果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證生產并虛假標注廠名廠址“蘋果醋”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市場監管局調度萊山區、蓬萊區局聯合行動,一舉查獲位于萊山區午臺村和南塂村交界處煙臺市非常果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證生產并虛假標注生產廠名廠址“蘋果醋”案。當事人為逃避檢查,在其生產的產品標簽上標注虛假的廠名:煙臺花木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又通過在蓬萊區辦理的“煙臺果木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寶和拼多多網店上銷售,涉案貨值123.61萬元。2021年7月,煙臺市萊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食品(蘋果醋原漿270瓶)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并處罰沒款合計2027.86萬元的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關系到社會穩定和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嚴禁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真實的廠名、廠址是合法食品的必要條件,關系到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管違法者多么隱蔽、多么狡詐,只要其觸碰法律底線,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打嚴懲,絕不手軟。
五、威海乳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乳山市交通液化氣站無證充裝及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氣瓶進行充裝案
2021年2月,乳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乳山市交通液化氣站從事氣瓶充裝活動的相關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液化氣《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液化氣的氣瓶充裝活動,并且對未定期檢驗的氣瓶進行充裝,充裝的氣瓶生產、檢驗標簽日期在2011年至2015年期間。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液化氣充裝活動獲得違法所得3680元,乳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封其充裝設備。2021年3月,乳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充裝站予以取締,并作出罰沒款合計30.37萬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在未取得氣瓶充裝許可的前提下,非法充裝液化氣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當事人在充裝過程中不遵守安全技術規范對廢舊氣瓶進行充裝,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查嚴辦非法充裝氣瓶的各種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六、臨沂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臨沂益安裕豐氣瓶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檢測結果及不按照技術規范要求檢測氣瓶案
根據群眾舉報,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對臨沂益安裕豐氣瓶檢測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自2021年1月至4月出具4681只工業氣瓶和25只LNG氣瓶檢測報告無原始檢測記錄,7只LNG氣瓶定期檢驗報告中的靜態蒸發率檢測時長達不到規范要求,53只LNG氣瓶在非核準的檢測場地檢測;3月18日至4月8日出具394只工業氣瓶和79只CNG氣瓶定期檢驗報告中水壓試驗項目為虛假檢測結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均為亓發福。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臨沂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9.9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亓發福作出罰款4.9萬元的行政處罰,并按程序依法吊銷當事人資質和資格。
氣瓶檢驗機構從事的各項檢驗檢測活動是把住氣瓶安全的重要關口。氣瓶檢驗機構履行法定義務為群眾安全增加保障,而不規范檢驗將直接導致存有安全隱患的氣瓶流向市場,為安全生產埋下嚴重隱患。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嚴格執法,“鐵拳”出擊,維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七、泰安新泰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新泰市祥龍酒水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泰安新泰市市場監管局對新泰市祥龍酒水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時,現場發現當事人銷售的“貴州茅臺”白酒13瓶、“賴茅”系列白酒506瓶、“劍南春”白酒15瓶、“海之藍”白酒9瓶、“夢之藍”白酒6瓶、“五糧液”白酒5瓶涉嫌假冒。經過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和廠家鑒定,當事人侵犯了“貴州茅臺”、“賴茅”、“劍南春”、“海之藍”、“夢之藍”、“五糧液”注冊商標專用權,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2021年6月,新泰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的行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554瓶,并作出罰款9萬元的行政處罰。
商標是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重要標志,關系著企業的商譽和形象。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打擊酒水行業制假售假違法行為,通過嚴格執法、頂格處罰,倒逼酒類生產經營企業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
八、菏澤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孟某假冒“神醫”違法制售“神藥”案
根據舉報,菏澤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查處了孟某假冒“神醫”違法制售“神藥”窩點。現場查扣標示“前列腺內調1.2號、腎3號”等宣稱有疾病治療作用的“神藥”一批,涉案貨值300余萬元,涉案產品90余種。經查,孟某自稱是“中醫教授、中醫世家傳人”,但不具備行醫資格,以調理人體機能、包治各種疑難病癥的名義,在該中心向患者銷售涉案“神藥”。該中心懸掛有“孟氏家族是中醫世家、歷經百年發展和完善、國之瑰寶、百年傳承”等虛假廣告宣傳招牌。涉案“神藥”系孟某用從藥店購買的藥品配制生產,經藥品檢驗機構檢驗,依法應認定為假藥。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2021年5月13日,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目前涉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當前,部分違法分子打著中醫世家、傳承中醫的旗號,冒充各種專家在“中醫理療中心”、“中醫推拿康復中心”、“中醫門診”等地方,違法配制、銷售假藥,欺騙誤導群眾,不僅給患者造成經濟損失,還延誤疾病治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查重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九、淄博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一言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用語案
根據舉報,淄博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對山東一言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銷售“草本精油”、“草本滴劑”等一次性衛生用品過程中,發布的廣告內容含有“安全無副作用,不打針不吃藥不手術,直達病灶,精準治療小兒感冒、發燒、腹瀉、咳嗽”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2021年1月,淄博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醫藥行業專業性強,大眾對醫藥專業知識的缺乏辨別,很容易造成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當事人正是利用信息的不對稱及患者“治病心切”的心理,虛假宣傳一次性衛生用品具有疾病治療功能,使普通衛生用品化身“神醫神藥”,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強烈沖擊醫藥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秩序。對此,市場監管部門將予以堅決打擊。
十、濟寧泗水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
濟寧市泗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某公司交付給業主精裝房時,存在與精裝修樣板房的展示不一致等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廣告宣傳片中使用“泗水最好的房子”、“泗水首創”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規定。該公司虛假廣告和使用禁止性廣告語言對業主購買行為產生實質性影響,欺騙、誤導了消費者。2021年4月,泗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作出罰款70萬元的行政處罰。
房地產廣告宣傳是多數購房業主獲取房源信息的重要途徑,是房地產交易中的重要環節。房地產虛假廣告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必須嚴厲打擊。在此警示各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經紀機構、廣告經營發布者,要依法依規發布房地產廣告,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違者,市場監管部門將予以嚴懲。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編輯 黃壽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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