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21-12-03 12:06:12
原標題:明年1月1日起實施!山東立法治理“飆車”“炸街”等問題
來源:魯網
魯網12月3日訊(記者 李秀娟)《山東省機動車非法改裝治理和噪聲污染防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21年12月3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2年1月1日實施。該規定重點治理機動車非法改裝和“飆車”“炸街”等問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安全出行和生活安寧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明確政府職責 避免執法真空和職責交叉
規定發揮地方立法“小切口”“小快靈”優勢,彌補明晰國家立法的空白和模糊地帶,切實提高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時,規定聚焦違法行為的源頭和不同表現形式,對生產、銷售、維修、駕駛等環節的法律關系進行了梳理,有針對性地規定了綜合治理措施并明確法律責任,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仲泉表示,針對一些違法行為在領域上有跨界,涉及上位法和我省其他地方性法規的實際,以規范機動車改裝和防治機動車噪聲污染為主線,整合細化有關上位法規定,提高可操作性,充分發揮制度集合效應。
據了解,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強化聯防聯控和智慧監管,同時分別明確界定了有關部門在機動車改裝、維修、登記等各環節的執法責任,避免執法真空和職責交叉。規定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機動車噪聲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和科學普及,增強公眾法治意識,及時處理群眾投訴舉報。
針對違法源頭綜合施策 實現全鏈條監管
通過分析機動車“炸街” 飆車”等行為的起因和源頭追溯,規定對機動車拼裝、改裝和非法改裝車上路中生產、銷售、維修、駕駛人的違法行為分別進行了規范和處罰。針對機動車噪聲污染,規定對機動車上路和聲響消音裝置改裝和使用等環節加強管控,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
同時針對違法行為的新形態,劃定合法與非法邊界。“炸指“飆車”的表現形式多樣,而上位法相關規定比較原則,執法標準不夠清晰,往往導致違法行為人逃避懲處,助長了再次違法。規定在分析我省違法行為成因和表現的基礎上,明確規定“任位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加裝機動車渦輪、改動燃油管路、排氣管和消音裝置,不得擅自從事其他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活動”,并明確了罰款數額和與刑事責任相銜接的內容;對“飆車”行為,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竟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駕駛機動車以瞬間提速、轟踩油門、轟鳴疾駛等方式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明確認定為違法行為,并提供了處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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