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5-16 15:58:05
原標題:拒絕公眾使用現金購買車險,長安責任保險被警告并罰款!山東分公司曾被罰20萬!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5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依法對7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2000元至4萬元人民幣不等。
其中,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沭陽支公司拒絕公眾使用現金購買車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十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對單位給予警告,并處4萬元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罰款。
記者梳理發現,因編制虛假財務、業務資料,長安責任保險山東分公司曾被罰20萬。
2020年12月4日,山東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長安責任保險山東分公司存在編制虛假的財務、業務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20萬元。
經查,長安責任保險山東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一)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將費用及時入賬。長安責任山東省分公司未對2018年5月、6月、8月職工工資進行計提,涉及金額136.44萬元;未對2018年6月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等費用進行計提,涉及金額2.23萬元;未及時對2017年保險行業協會會費進行入賬,涉及金額5.948萬元;未將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10個月的房屋租賃費準確入賬,涉及金額86.89萬元。
(二)未按規定對費用進行分攤。在核算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共10個月的職場租賃費時,長安責任山東省分公司未按照實際部門辦公面積進行分攤,涉及金額15.96萬元;在分攤2017年車險純風險保費測算發布體系運營費用時,未按各機構實際費用使用情況進行分攤,涉及金額3867.93元。
(三)虛列咨詢費用。2018年9月17日,長安責任煙臺中支與某網絡科技公司簽訂咨詢合同,長安責任煙臺中支向其支付9.7萬元管理咨詢費用,某網絡科技公司向長安責任煙臺中支提供企業和市場信息管理咨詢服務。經查實,某網絡科技公司后將8.924萬元打入某保險銷售服務公司賬戶,實際用于支付長安責任煙臺中支手續費。
(四)保費收入等統計指標財務核算不正確。2018年至2019年2月底,長安責任山東省分公司將本應于2018年確認的責任險保費收入延遲到2019年確認,涉及保費3.45萬元;長安責任山東省分公司在對部分“長安個人重大疾病保險及附加婚姻津貼保險”保單退保時,未按照條款要求計算未滿期凈保費,涉及保單1件。
時任長安責任山東省分公司總經理張峰是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綜上,山東銀保監局決定作出如下處罰:編制虛假的財務、業務資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長安責任山東省分公司罰款20萬元;依據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決定對時任長安責任山東省分公司總經理張峰警告并罰款2萬元。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