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10 17:27:06
原標題:因虛列勞務費用于業務拓展等,這家保險代理公司被罰!紫金財險青島分公司、人保財險青島市分公司都曾因虛列費用被罰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近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津銀保監罰決字〔2022〕29號)顯示,天津精誠保險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一、未按規定制作并出示客戶告知書;二、未按規定建立業務檔案;三、虛列勞務費用于業務拓展。天津銀保監局依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對其警告并處罰款合計人民幣25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不少保險機構曾因虛列費用等被罰。5月6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的中國銀保監會常州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長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因虛列費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處以罰款17萬元。另外,李鵬因對上述行為負責,被處以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
2021年10月初,青島銀保監局連發6封行政處罰書,對3家財險公司在費用虛列、數據管理不規范等方面的違規問題點名并做出處罰。其中,紫金財險青島分公司因虛列業務管理費和間接理賠費用、直銷業務虛掛個人代理人套取費用,被罰款21萬元,相關負責人李慧被警告并罰款3萬元。
2020年3月31日,青島銀保監局通過官方網站發布處罰通知。通知顯示,陽光財險青島分公司被青島銀保監局罰款48萬元。處罰詳情顯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虛列咨詢服務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六十一條。青島銀保監局責令該公司改正,并處37萬元罰款。宋強對陽光財險青島分公司虛列咨詢服務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承擔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青島銀保監局給予警告并罰款人民幣5萬元;楊健對陽光財險青島分公司虛列咨詢服務費承擔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青島銀保監局給予警告并罰款人民幣4萬元;張城對陽光財險青島分公司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承擔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青島銀保監局給予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
2020年4月上旬,青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20〕51號)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因虛列增值服務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被青島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處60萬元罰款。
此外,據《中國銀行保險報》報道,4月份,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針對保險業開出152張罰單,被罰沒總金額約1478.52萬元,部分保險公司、個人被頂格處罰。從4月份保險業處罰信息可以看到,“欺騙投保人”“虛列費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等仍為保險公司主要被罰原因,而中介機構大多是因為證件不齊全或充當了保險公司套取及列支費用的通道而被罰。針對“舊疾”,監管部門下了“猛藥”,“終身禁業”的頂格處罰形成了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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