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2-06-24 15:53:06
原標題:青島,讓新市民和青年人“租得起、住得好”的底氣何來?
來源:青島新聞網
青島新聞網6月24日訊(記者 朱穎)黃海之濱,膠州灣畔,一場盛大的跨國公司領導人青島峰會在這里剛剛落幕。6月22日,國內眾多媒體又被青島的另一條新聞吸引: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這意味著在青島生活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將不再為住房問題犯愁。
兩條新聞一前一后,皆備受關注。巧合的是,兩者都與青島的活力有關,前者展現了青島外向型經濟發展的活力,后者無疑將會吸引更多的人落戶青島,城市的整體活力也將進一步提升。
安居,青島讓更多人“筑夢”
長久以來,人們最樸素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常用“衣食住行”四個字來概括,而在物質生活水平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中,衣、食、行似乎不足憂,不少人仍為“住”憂慮。“住”,不僅是人生活的基本保障,還直接影響著人的幸福感和歸屬感,“樂業”也需先“安居”。
新出臺的《實施意見》,正是聚焦民生保障領域,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從房源建設、出租、運營等方面提出了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具體舉措,為下一步深入解決這一民生問題開辟新路。
多年來,針對住房困難群體,政府不斷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如公租房政策,面向的對象是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共有產權住房以面向戶籍人口為主,逐步擴大到常住人口,主要是對有一定經濟承受能力但買不起商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但作為城市建設的主力軍,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由于工作時間不長,往往買不起商品房,有的也不夠條件申請公租房,成為住房保障體系的“夾心”群體。
此次青島市出臺的《實施意見》,針對新市民、青年人群體特點,實現了“精準保障”,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收入門檻,堅持“小戶型、低租金”,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的90%,讓新市民、青年人“租得上、租得起、住得好”。
“租得上”是住房數量的保障,“租得起”是價位方面的親民,“住得好”是居住的質量,這三個“得”保障了新市民、青年人在青島能夠留得下、住得好,在城市安居樂業,從“住夢”到“筑夢”,真正成為城市的主人,實現人生理想,在青島“圓夢”。
探路,青島成功先行試點
一座充滿活力的城市,一個重要指標是人口的凈流入。不斷涌入的人口,帶動了城市的發展,實現了城鎮化率的不斷提高。
流動人口日益增多,隨之而來的問題便是住房矛盾問題。而如何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使得他們在城市順利落戶、安家,國家迅速開展了調研并積極實施試點工作。
2019年1月,為認真貫徹落實“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精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當年便組織力量,對71個大中城市,重點是廣州、南京、杭州等9個城市開展了深入調研。調研發現,出路是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原政策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政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堅持小戶型、低租金、職住平衡,可以有效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階段性住房困難。在此基礎上,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原政策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2019年12月,經國務院領導同意,部署在沈陽、南京、蘇州、杭州、合肥、福州、濟南、青島、鄭州、長沙、廣州、深圳、重慶等13個城市開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試點,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原政策性租賃住房)。2020年,青島成功入選第二批試點城市,從當年起連續三年獲得共計24億元的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用于多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房源、建設住房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等與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相關的支出。
相關的文件也隨即出臺。2021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7月2日,中國政府網正式向社會公布 《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
在試點中積累經驗,道路越走越寬。此次,青島市《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數量達到21萬套(間),占“十四五”期間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努力實現住有所居、職住平衡。
在這一新政策逐步推進的重要關口,《實施意見》起到了承前啟后的關鍵作用,進一步明確了未來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路徑,讓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居有所安,進而讓整個城市具備持久發展的活力和動力。《實施意見》成為今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的“路牌”和“準星”。
“改名”,青島長久的城市溫度
作為人口凈流入的城市,青島市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較多,他們對宿舍、單間及一二居小戶型的租房需求十分旺盛,《實施意見》將有力解決他們的階段性住房困難。
如今,“新市民”一詞已被全社會廣泛接受,這個詞也頗受青島人感到自豪,因為青島市是最早提出新市民概念的城市之一。2006年,青島市政府宣布,120多萬名取得暫住證的新市民可享受保險、房貸、購車掛牌、考駕照、子女入學等待遇。2014年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對于長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對固定工作的農民工,要逐步讓他們融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樣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青島這一充滿人性化彰顯城市溫度的做法,至今仍被屢屢提及。在一知名媒體的盤點文章《從“城市過客”到“新市民”——新中國成立70年農民工的歷史變遷》中也提到,“2006年,青島市率先給予農民工‘新市民’稱呼。”并稱自十八大以來“新市民”逐步“市民化”。2012年,黨的十八大作出了“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決策部署,更加注重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農民工市民化進入新時代,越來越多的農民工落戶城鎮,成為“真市民”。
“我心安處即吾鄉”。隨著社會的發展,全社區對于新市民的關愛也不斷升級,漸漸步入住房的“深水區”。要讓他們真正在城市安家,家安則心安,心安才會有歸屬感,把第二故鄉當作“吾鄉”,真正地融入城市,為城市建設發揮光和熱。作為與新市民并重的青年人群體,亦同此理。
心中有愛,腳下有路。路是走出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原政策性租賃住房)在我國是一個全新的制度。之前習慣于要么政府干、要么市場干,而新制度的思路是政府給政策、引導市場主體干。政府給了政策,市場主體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必須把房子建成小戶型、低租金。中國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樹立了全新的理念,運用全新的方法,創造出全新的發展模式。
青島作為全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和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雙試點”城市,近年來不斷完善“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體系,在政策制定、房源籌集、金融支持等方面均取得了積極進展。此次,青島市出臺的《實施意見》,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企業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多項支持政策,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社會各方參與,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切實增加房源供給。
新市民,從真情實感、名正言順到真金白銀的幫助,對初次踏上社會的青年人“扶上馬送一程”,城市溫度升級的同時,也提升了城市發展的高度。
宜居,城市更新的使命
一項政策的實施,往往是一個整體的系統工程,“牽一發而動全身”,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協作。青島正在大力實施的城市更新與建設三年攻堅行動,也給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推進提供了契機。
在此次《實施意見》發布前,6月15日,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實施《關于支持存量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鼓勵符合要求的房屋不動產權利人或受其委托實際開展租賃運營的企業(機構),將商業、辦公、酒店(賓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享受補助資金、稅收減免、民用水電氣暖及金融信貸等優惠政策支持。
該通知緊密結合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有效提高了房地產開發項目中商業、辦公等非居住房屋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拓寬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渠道,對拉動全市經濟增長和民生保障具有重要意義。可以通過城市更新的方式,利用存量住宅房屋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形成“政府與市場相補充,存量與增量相協調”的模式。
今年4月,青島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報告提出“實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持續提升宜居宜業宜游水平。”
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乃全城、全方位的更新和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也是題中應有之義。這一命題直接關乎城市的宜居,亦關乎宜業宜游,對于城市發展活力和魅力的作用也舉足輕重。
城市建設是個“有機系統”。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實施也關乎另一大局,其順利開展也將會使得青島城鎮化水平將再上一個臺階,經濟社會發展也將迎來新局面。數據顯示,2021年,青島全市建成區面積964.3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7.17%,比上年末再度提高0.83個百分點。城鎮化為青島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宏觀的發展局面,來源于每一個微小個體的努力。“城市里的萬家燈火,希望也有屬于自己的一盞燈。”我們相信,新市民、青年人在青島住有所居,在萬點星火里發出自己的光,像一顆種子落在這片沃土上開出最美麗的花,夢想就在眼前。
青島“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的城市愿景,也將伴隨每個人夢想的實現而成為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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