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沂蒙晚報
2022-07-13 09:09:07
原標題:臨沂市公布7月環境專項執法方案
來源:沂蒙晚報
為進一步提高揮發性有機物執法幫扶水平,有效應對臭氧污染嚴峻形勢,扎實做好監督幫扶工作,臨沂市日前公布7月份環境專項執法方案,明確了目標任務、范圍時限、檢查內容及檢查流程等信息。
本次專項執法以加油站、石化、有機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板材行業、鑄造、儲油庫等行業企業為重點,針對涉VOCs、氮氧化物排放企業,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按照生態環境部推送的遠程監督幫扶任務,開展市縣兩級聯查。
在時限范圍上,本次執法行動范圍涵蓋全市各個縣區。
本次執法任務分為兩部分,一是通過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智慧監管系統采取隨機抽取執法任務,形成執法清單,并派發至執法人員,包含縣區自查部分和交叉執法部分;一是生態環境部夏季臭氧遠程監督幫扶推送任務,以“強化監督定點幫扶App”推送任務為準。
實施現場檢查上,縣區自查任務由各縣區自行組織開展現場執法檢查,執法過程全程使用執法記錄儀,并使用“山東環境執法”移動執法終端記錄檢查情況。交叉執法由市支隊牽頭組織開展,交叉執法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現場制作調查詢問筆錄、勘驗筆錄等,并保存好相關證據,由市支隊直接立案。
監督幫扶任務由市支隊牽頭組織開展,優先按照片區分工及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市縣兩級聯查。可根據實際任務量、任務類型等,由市支隊組織專業核查組進行異地檢查。
隨機抽查執法檢查情況匯總形成報告,報市局領導審閱后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內通報,相關環境問題移交業務科室督促整改,涉及環境行政處罰的企業計入環境信用評價系統;監督幫扶推送任務檢查情況由所在縣區負責整改落實,并及時報送整改落實進度。
■延伸新聞:
看過來!本次專項執法檢查內容在這里
源頭控制檢查
主要檢查VOCs原材物料源頭替代和原輔材料臺賬記錄情況。
源頭替代情況。是否選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是否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VOCs含量限值標準(對無法提供VOCs含量證明材料的,以第三方檢測公司出具的VOCs含量檢測報告為準)。
臺賬記錄情況。臺賬是否記錄VOCs原輔材料名稱、VOCs含量、采購量、使用量、庫存量、廢棄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是否5年以上。
過程控制檢查
主要檢查涉VOCs生產全過程收集情況,企業是否做到應收盡收、分質收集。
儲存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VOCs物料是否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中,儲存環境條件是否滿足控制要求;有機液體儲罐類型選擇是否符合相關行業標準,罐體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孔洞、縫隙、密封破損等泄漏情況,罐體壓力精細化管控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儲罐日常運行維護臺賬等。
裝卸廢氣無組織排放情況。重點檢查汽油、石腦油等油品及甲醇、苯、甲苯等有機液體裝卸廢氣收集、治理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是否建立管理臺賬;檢查油罐車油氣回收接頭密封情況,泄漏點排放管控情況;罐車裝載方式及接頭是否符合要求。
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情況。VOCs的生產環節是否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負壓運行;對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業,是否以生產線或設備為單位設置隔間并安裝廢氣收集設施;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是否不低于0.3米/秒;廢氣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是否密閉、無破損。
設備、管線等密封點無組織排放情況。所有涉及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的企業密封點是否全覆蓋、是否檢測、修復及建立電子臺賬記錄等,重點針對泄壓設備、閥、泵等動密封點開展隨機抽測;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時間、頻次開展LDAR工作情況,是否存在可見滲液、滴液、管道破損等明顯泄漏現象。
排污許可證檢查
核對企業生產工藝、原輔材料、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環保設施、污染物產生量、污染物排放量、處理效率等相關信息是否與排污許可證一致;是否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開展自行檢測、公開排污信息等。
末端治理檢查
主要檢查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以及VOCs去除效率等情況。
治理設施運行情況。VOCs治理設施是否較生產設備“先啟后停”;企業是否及時清理、更換治理設施耗材(如吸附劑、吸收劑、催化劑、蓄熱體、燈管、電器元件等);是否做好生產設備和治理設施臺賬記錄(包括啟停機時間、檢維修情況、治理設施耗材維護更換情況、VOCs治理設施二次污染物處置情況等);對于VOCs治理設施產生的二次污染物(如廢過濾棉、廢催化劑、廢吸附劑、廢吸收劑、廢有機溶劑等),是否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
治理設施去除效率。企業是否仍在使用無法穩定達標的單一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等治理設施;對采用活性炭吸附設施的企業,活性炭質量是否符合標準,是否有相關參數證明,是否按要求及時更換活性炭。對初始排放速率大于3kg/h的,要對VOCs去除效率開展監測。
有機廢氣排放旁路情況。重點檢查有機廢氣排放旁路多發位置,如生產車間頂部、生產裝置頂部、備用排放口、廢棄排放口、應急排放口等;是否存在不通過治理設施直排或偷排情況;是否存在以安全為由通過末端治理設施應急排口、治理設施中間工序直排管線等偷排行為;企業是否根據要求,采取拆除、切斷或物理隔離等方式取締除安全生產必須保留的應急類旁路以外的旁路。
非正常工況排放情況。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是否停止運行,并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企業是否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石化、化工企業在檢維修前是否制定檢維修期間VOCs管控方案,是否報當地環保部門同意后實施檢維修作業。
加油站油氣治理情況。重點檢查加油站卸油、儲油和加油各階段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尤其是密閉性、液阻和氣液比是否達標、油氣回收管線連接部位是否泄漏、處理裝置排放濃度是否達標、管線閥門關合狀態是否正常、是否建立日常運行管理制度等。
□臨報融媒記者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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