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22-07-16 14:47:07
原標題:2024年6月底前,濟南將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來源:濟南時報
近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四方責任(產權人主體責任、使用人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壓茬推進,邊排查邊整治,邊鞏固邊提升。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自建房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臺賬清單;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消除重大隱患;力爭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確保房屋使用安全。
根據《實施方案》,排查整治工作覆蓋全市行政區域內全部自建房,著重排查位于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集貿市場和工礦區、景區、庫區、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項目周邊等重點區域的自建房,重點整治“四無(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自建房,擅自改變結構、加高加層、開挖地下空間等違法改擴建的自建房,擅自改變使用功能、違規用于生產經營特別是改建改用為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以及臨近使用年限的老舊自建房。
排查整治內容包括準確采集自建房地址、產權人(使用人)、層數、高度、面積、建造年代、結構類型、房屋用途、設計方式、施工方式、抗震設防、安全鑒定、隱患類型等信息,錄入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平臺。梳理房屋周邊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有無抗震構造措施,有無變形損傷、墻體裂縫、地基沉降、屋面塌陷等問題,是否存在結構嚴重損壞、可能失穩失載、影響使用安全等狀況。明確房屋使用情況,根據房屋實際情況判定是否存在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改變結構、加高加層、開挖地下空間等改擴建行為;是否存在違規將自住用房改作生產經營用途的現象;經營性自建房是否依法辦理經營許可、落實場所安全要求等。查驗相關手續,對涉及自建房的土地性質、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消防審驗、竣工驗收等手續按規定實施查驗,并做好信息登記。
(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盧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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