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高位謀劃、高標推進、高效落實,推行“抓三點筑三線”訴源治理模式,堅持多方聯動、調解優先,大力做好“結合”文章,提升訴源治理效果。
一是與政府部門相結合,筑牢訴源治理防線。融入治理格局,不斷匯聚解紛合力,與公安、保險、人社、金融、住建、公證、仲裁等11家部門建立“法院+”對接機制,設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站”“住建領域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站”,訴前化解涉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涉物業領域糾紛案件,類案糾紛得到進一步實質性化解。
二是與審判工作相結合,筑牢訴中快審防線。深化速裁快審機制,推進調解員與快審團隊對接,在庭前提前介入,開展調解速裁快審工作。探索推行訴前鑒定工作模式,極大縮短了辦案周期,平均辦案天數35天。加大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力度,向11家金融機構、40家公司發送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三是與社會行業相結合,筑牢多元調解防線。加大與人民調解、行業專業調解、行政調解、律師調解等銜接,選聘171名符合條件的組織和人員納入特邀調解名冊,實現多元實質解紛。與銀行、公證處、不動產查詢中心等部門建立執行聯動機制,推行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探索建立拒執案件“自訴為主,公訴為輔”的新模式。
四是與政府網格相結合,筑牢一線協助防線。設立“派駐法官工作站暨‘楓橋調解室’”“駐武河濕地法官工作室”,將訴源治理體系與鄉鎮、各村“網格”相結合,借助常態化、定期化的反饋溝通機制發揮協同共治優勢,實現訴前化解矛盾糾紛,矛盾糾紛就地調處、就地化解率明顯提高。
通訊員:張杰 劉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