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7-08-31 08:51:08
本報8月30日訊 為防止全省政府系統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省政府官網今天公布了《山東省政府系統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有關規定的幾點具體要求》。我省提出,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或者對依法應當判決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不判行政機關敗訴。
我省提出,要建立政府系統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報告制度,每年1月份,縣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要對上年度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情況進行報告,領導干部所在單位負責收集并報同級政府辦公室(廳)匯總分析。匯總分析情況經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以專題報告的形式報送同級黨委,并函告同級黨委政法委。領導干部對有關情況實行零報告制度。將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情況納入政府系統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內容,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時要一并說明相關情況。
我省還將加大政府系統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通報力度,凡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公開的,按程序報經批準后予以通報,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必要時向社會公開。
原標題:山東下文預防政府系統干預司法 干預法院斷案報批后將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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