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7-10-27 10:16:10
為解決涉農資金多頭管理、交叉重復、使用分散等問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日前,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意見》,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作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加快建立覆蓋各類涉農資金的“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優化財政支農投入供給。意見的出臺,標志著山東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現管理機制新突破,步入了制度化長效化發展軌道。
我省這次開展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在總結近年整合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基層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重在多個方面發力。
與以往開展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相比,這次統籌整合力度更大、范圍更廣。從級次上看,將中央、省、市安排到縣的涉農資金,以及縣級安排的涉農資金全部納入統籌整合范圍;從領域上看,既包括農業生產發展、農業生態保護領域的資金,又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建設方面的資金,還包括農村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資金。其中,省級共涉及40項專項資金、31個業務主管部門。
針對基層提出的關于完善頂層設計的要求,重點完善省市層面政策設計,自上而下推進統籌整合。一方面,改革專項資金分配方式,省級對下安排的涉農資金主要采取切塊方式下達,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按因素法提出中央和省級涉農資金分配意見,省財政廳據此切塊下達資金。市級安排的涉農資金參照省里做法集中切塊下達到縣。另一方面,改革專項資金管理方式,由項目管理轉向任務管理,將專項任務分為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約束性任務主要限定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試點、重點工程等有特定政策要求的項目資金、按政策規定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省對下據實結算資金以及農業生產救災、特大防汛抗旱等定向使用的資金。指導性任務是指除約束性任務以外的其他任務,只明確支出方向、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不限定具體項目。
加強部門內部涉農資金整合,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涉農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不斷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重點、辦大事,堅決避免內部分散設置、多頭管理、結構固化等現象發生。在此基礎上,除約束性任務外,允許縣級政府在規劃范圍內,突破現有相關資金管理制度統籌安排使用,推動實現資金跨部門、跨行業實質性整合。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干預縣級開展統籌整合工作,除約束性任務外,一律不得指定具體項目,對以各種理由限制、阻礙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堅決予以查處。
深入推進涉農領域“放管服”改革,省、市下放管理權限,建立目標到縣、任務到縣、資金到縣、權責到縣“四到縣”涉農資金管理體制,具體項目審批驗收權限全部下放到縣級,省級主要負責政策指導,市級主要負責管理監督,縣級是統籌整合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組織實施。縣級人民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三農”工作的總體部署,圍繞打造生產美、生態美、生活美“三生三美”融合發展新格局,認真編制發展規劃和統籌整合方案,以規劃引領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實現各類涉農資金的統一規劃布局、統一資金撥付、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考核驗收。(記者 姜宏建 通訊員 孔進 嚴文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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