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0-04 16:40:10
齊魯網10月4日訊 記者從山東省政府官網了解到,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2019年11月1日起,山東將施行《山東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辦法》,要求評估時限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能
《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工程建設等領域審批流程再造,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能,實現審批時間、事項清單、服務模式等規范化管理。
核準機關委托中介服務機構對企業投資項目進行評估的,應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明確評估重點和評估時限;除項目情況復雜的外,評估時限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評估費用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評估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企業投資項目自核準機關出具核準文件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延期手續。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核準機關應當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一次性告知企業補充或者調整相關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項目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依托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規范化管理
《辦法》要求除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應當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受理、辦理、監督和服務,實現核準、備案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監督。實行備案管理的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應當在開工建設前通過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將企業基本情況、項目總投資額等具體情況告知備案機關。
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部門,應當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并通過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登記相關違法信息。
核準機關、備案機關以及其他依法對企業投資項目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項目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對企業在核準、備案以及項目實施中的違法行為及其處理信息,也要通過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閃電新聞記者 賀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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