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6-03 21:00:06
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3日訊 今天下午,山東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電力現貨市場交易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
《規則》堅持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確保連續可靠供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積極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穩妥,平穩起步,兼顧各方利益,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共分為19個章節,全面規范全省電力現貨市場交易的各個環節。
在市場干預與管制方面,《規則》規定,市場主體出現以下情況時,山東能源監管辦、省能源局可以暫停其參與全部或某類市場化交易品種:
(一)存在不履行合約、欠費等不良市場行為的;
(二)濫用市場力、串通交易、合謀獲利等影響市場化交易公平開展的;
(三)存在惡意報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
(四)政府主管部門和能源監管機構依據市場規則認為其他有必要的情形。
同時,《規則》規定了供需緊張、市場運營異常、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突發情況等三個條件下,政府可以中止電力市場交易。
供需緊張。當面臨嚴重供不應求情況時(電力供應缺口超過全網最大用電負荷的一定比例時,具體比例由政府部門確定),根據相關規定啟動有序用電方案,政府部門可依照相關規定和程序暫停市場交易。
市場運營異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山東能源監管辦、省能源局可做出中止電力市場交易的決定,并向電力市場成員公布中止原因:
(一)電力市場未按照規則運行和管理的;
(二)電力市場交易規則不適應電力市場交易需要,必須進行重大修改的;
(三)電力市場交易發生惡意串通操縱市場的行為,并嚴重影響交易結果或導致市場秩序受到嚴重擾亂的;
(四)技術支持系統(含電力交易平臺、調度運行技術支持系統、自動化系統、數據通信系統等)發生重大故障,導致市場交易無法正常組織時;
(五)電力市場運營發生其他嚴重異常情況的。
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突發情況。當出現如下情況時,市場運營機構根據山東能源監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的委托進行市場干預,應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則處理事故和安排電力系統運行,必要時可以中止電力現貨市場交易,并盡快報告山東能源監管辦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一)因發生突發性的社會事件、嚴重自然災害等嚴重影響電力供應或電網安全時;
(二)發生重大電源或電網故障,影響電力有序供應或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時;
(三)出現其他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重大突發情況時。
同時,《規則》明確,當市場中止時,采用如下的處理措施:
(一)日前市場中止時,電力調度機構以電網安全為原則編制日前發電計劃,當天不開展日前市場出清,以實際執行的結果以及實時市場價格作為日前市場的結算依據;
(二)實時市場中止時,以實際執行的結果和上一個同類型交易日相同時段的實時市場價格作為實時市場的結算依據;
(三)輔助服務市場中止時,電力調度機構按系統需要原則調用輔助服務,以實際執行結果和上一個同類型交易日相同時段的輔助服務市場價格作為輔助服務市場結算依據。市場長時間中止時,按照山東能源監管辦、省能源局指定方式進行結算。
閃電新聞記者 王楚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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